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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是本政治书(3)
  人 物 篇

  一、花自飘零水自流——正册女子们的各样人生

  田舍之家,虽虀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
  ——元春(第十八回)
  
  多少男人尚如此,何况我哉?
   ——迎春(第七十三回)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秦可卿(第十三回)

  1 富贵荣华似浮云(元春)

  在第六十五回,兴儿跟尤二姐谈论起贾府里的小姐,对于元春,兴儿认为“不用说,但凡不好,也没这段大福了”。但是,元春到底什么样的境遇,只能说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了。
  要了解一个人的生活境遇,就必须对他的地位和角色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第二回冷子兴的演说中,我们就得知元春“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中作女史去了”,在第十六回又得知元春“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看看省亲时的几个细节:“贾母等有爵者皆按品服大妆”,“领合族女眷在大门外迎接”,接着“贾母等连忙路旁跪下”。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元春的政治地位超越了包括贾母在内的贾家所有人,已经是相当高的了。
  元春享有如此高的政治地位,必然也要为贾府承担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不难推测,元春在宫中的受宠与否,直接关系到贾府的兴亡。贾府可以因元春的受宠获得“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既赢得旁人赞羡的目光,更能获取极大的经济收益。但是,元春这枚贾府政治投机的棋子,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她在宫中失势,必然会导致或者加速贾府的败亡。
  如此重大的责任,让一个女流之辈来承担,元春的压力可想而知。我们可以想象,元春作为整个家族的棋子,长年累月地待在深墙大院内,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身边处处是尔虞我诈。稍有不慎,不仅自己性命难保,还要祸及全家老小。元春就是在这样压抑和惶恐的气氛中,孤独地生存。她内心的凄凉、苦楚、惶恐、孤独,是常人难以体会的。因此,这场省亲的重大活动,对贾府而言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非常喜事”,可对元春而言,是一次“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悲情画面,是她发泄内心凄凉、苦楚、惶恐、孤独的难得机会。元春的境遇,正如戚序本第十七回回前诗所写:“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甘苦。”

  我们仔细看看第十八回,元春的省亲实际上就是四场哭戏。
  第一场,贾元春来到贾母正室,“满眼垂泪”,元妃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王熙凤、迎、探、惜等都“围绕垂泪”,真如柳耆卿的《雨霖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样“无言半日”后,元春“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
  “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
  与其说元春在安慰贾母、王夫人,倒不如在发泄自己内心的苦闷和不满。接着,牢骚满腹的元春“不禁又哽咽起来”。邢夫人等上来劝解,贾母让元春归坐,逐一见过后,“又不免哭泣一番”。通过这一场哭戏我们看到,元春作为整个家族安插在幽闭的皇宫中的棋子,其内心的苦闷与煎熬,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第二场,贾政前来问安,元春“隔帘含泪”向父亲说道:
  “田舍之家,虽虀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
  元春突然又冒这么一句牢骚话,她心中确实苦闷不已,正想借此机会与贾政叙叙父女之情。但是,贾政的表现实在令人心寒,他回答道:
  “臣草莾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徵凤鸾之瑞。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且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虽肝脑涂地,臣子岂能得报于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阙职,外愿我君万寿千秋,乃天下苍生之同幸也。贵妃窃勿以政夫妇残犁为念,懑愤金怀,更祈自加珍爱,惟业业兢兢,勤慎恭肃,以待上方,不负上体贴眷爱如此之隆恩也。”
  在通部《红楼梦》里,要说贾政最可恨之处,就应该在这里了,甚至超过鞭笞宝玉那一节。面对这个孤独、寂寞、苦闷、煎熬的长女,作为一个父亲,就不能说句人话,安慰安慰这个可怜的女儿吗?他倒好,为了自己的一顶乌纱,生怕自己的怜爱之情被人传到宫里,对自己不利,满口的“仁义道德”、官面文章,试问:此事不可恨,孰事可恨?面对这样的父亲,元春算是心灰意冷了,她“亦嘱只以国事为重,暇时保养,切勿记念等语”。这第二场哭戏,我们通过贾政的虚伪,看到了官场中人性的泯灭。
  第三场,宝玉前来行礼,元春将他“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泪如雨下”。元春作为家中的长女,“念母亲年岁将迈,始得此弟”,因此“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其情状有如母子”。这一场哭戏,正是这对不是母子、胜似母子的深情流露。
  第四场,临别之际,元春听太监请驾回銮,“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却又“勉强推笑”,拉着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的不忍释放,再四叮咛不须挂念,好生养着身子。如今天恩浩瀚,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何必伤惨?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贾母听得此话,早已“哭的哽噎难言了”。
  元春的愿望是美好的,或许也是安慰一下家人。到第二年的元宵节,因老太妃欠安,省亲活动全部取消。在前八十回里,元春再没有省亲活动,那么八十回后呢?元春告别时有一段脂砚斋的批语告诉了我们答案。脂评写道:
  “妙极之谶!试看别书中专能故用一不祥之语为谶,今偏不然,只有如此现成一语,便是不再之谶。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隐讳自然之至。”
  也就是说,元春一直到她在宫中亡故,再也没有踏上归家之路。

  元春作为贾府安插在皇上身边的棋子,无论是为维护自身地位,还是为贾府谋取更多的利益,她都必然要参与到宫廷斗争当中去。可是,“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的《红楼梦》似乎并没有写到这样的情节。我们要相信,虽然找不到直接的证据,但与贾府有关的政治斗争,总是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让我们去探索的。
  关于元春参与宫廷政治斗争的情况,一个最重要的痕迹就是:她为什么安排家人去清虚观打三天平安醮?前面说过,这是道家祈福消灾、祭奠神灵的一种仪式,问题就在于元春是想“祈福”还是想“消灾”。如果是“祈福”,为什么选择五月初一到初三这样没有任何习俗意义的日子?为什么刻意指定清虚观?因此,元春极有可能是通过这样的活动“消灾”。
  那么,她消什么灾呢?她遇到了什么样的惊险一幕,让她惊魂未定,急匆匆地要安排家人去打平安醮呢?对于这个疑问,无论是正文还是脂批,我们很难找到相关的证据。不过,另外一个人物的出场,倒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他就是“红楼五侠”之一的冯紫英。要解开元春参与宫廷斗争之谜,先要解开冯紫英之谜。
  在第二十六回,薛蟠、宝玉等人一起喝酒时,面带瘀伤的冯紫英不请自来,并打了一通哑谜,令在场人和看书人不明就里。首先,薛蟠问起冯紫英的伤,他回答:“从那一遭把仇都尉的儿子打伤了,我就记了再不怄气,如何又挥拳?这个脸上,是前日打围,在铁网山教兔鹘捎了一翅膀。”宝玉询问具体时间,冯紫英回答:“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儿也就回来了。”接着,冯紫英又向大家透露了一个重大消息:“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但是,当薛蟠邀请冯紫英入席细谈时,冯紫英却起身告辞,说“今儿有一件大大要紧的事,回去还要见家父面回,实不敢领”。宝玉要求他将“大不幸之中又大幸”说完再走,冯紫英表示:“今儿说的也不尽兴。我为这个,还要特治一东请你们去细谈一谈。二则还有所恳之处。”并承诺“多者十日,少则八天。”
  冯紫英的偶然出场,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疑点:
  ①他一开始就说“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为什么还要跟着家父去打猎?
  ②他说“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吃酒这天是四月二十五日,为什么打猎要去这么久?从冯紫英说“前儿也就回来了”的语气里,他似乎觉得并不算长。
  ③冯紫英打伤仇都尉的儿子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最后是如何处理的呢?
  ④既然冯紫英说“今儿有一件大大要紧的事,回去还要见家父面回”,为什么不直接回家,还要绕到薛蟠这里来瞎白话一通?
  ⑤冯紫英说的“大不幸之中又大幸”到底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绝不会是“教兔鹘捎了一翅膀”这种无足轻重的事。
  ⑥第十三回写到秦可卿的棺木出自“潢海铁网山”,冯紫英打猎也在这个“铁网山”,是巧合还是另有所指?
  ⑦冯紫英原本煞有介事地说“多者十日,少则八天”,便将众人请去谈“大不幸之中又大幸”,为什么第二天就将宝玉等人请去?
  ⑧冯紫英不仅传递了“大不幸之中又大幸”的消息,还强调对众人有“所恳之处”,但到第二天就成了请众人喝酒的一个“设辞”,他到底要掩饰什么?

  我们基本上不可能从正面去解答冯紫英身上的所有疑点,但还可以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如果做出一个假设,让所有的疑点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假设是靠谱的。围绕着冯紫英的谜团,不妨大胆假设一下:冯紫英跟随家父到铁网山的真实目的,是两个派系的“火拼”或者是“谈判”。基于这个假设,我们再来分析刚才提到的疑点:
  ①冯紫英“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很可能是受到这场斗争的惊吓,即便是真的生病,身处斗争最前沿的冯紫英父子也不可能回来探视。
  ②既然是“火拼”或者“谈判”,那么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确实不算长。
  ③冯紫英打伤仇都尉的儿子,极有可能是这场“火拼”或“谈判”的序幕和导火索。
  ④冯紫英所说“今儿有一件大大要紧的事,回去还要见家父面回”,很可能是得知了圣上对这场斗争的“判决”,这个判决使冯紫英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他急不可待要找这群兄弟表达一下躲过一劫的喜悦之情。
  ⑤冯紫英说的“大不幸之中又大幸”很可能是这样的:冯家参与的派系在这场斗争中失利,但圣上或许作了一次平衡,没有“痛打落水狗”,失利的派系逃过一劫。
  ⑥秦可卿的棺木出自“潢海铁网山”,而这个棺木原本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因他坏了事”,才没有拿走。“义忠亲王老千岁”是什么人呢?应该属于皇子一类,这个巧合或许就是在告诉我们,“铁网山”的斗争,实质上是皇子势力的激烈对抗。
  ⑦冯紫英太过兴奋,情急之下有些失语,回去禀告家父后,或许受家父的斥责,或许冷静下来静思一番,认为这种事情不宜扩大范围。为避免夜长梦多,第二天便将宝玉等人请来,解除疑惑。
  ⑧冯紫英当时所说的“所恳之处”,很可能是利用贾家、薛家的影响,增加派系的实力,但回去冷静想一想,找这些纨绔子弟有什么用?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急忙在第二天以“设辞”让大家释怀。
  
  根据前面的分析,冯紫英很可能在“铁网山”参与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派系斗争。那么,这跟元春有什么关系呢?实际上就是想说明:元春也参与了这场斗争!这样一来,元春安排家人打平安醮的疑问就不言自明了。
  冯紫英经历的“大不幸之中又大幸”不是他自己,而是指整个派系,同属这个派系的元春当然也有“绝地逢生”的庆幸之感。冯紫英得知逃过一劫的消息是在四月二十五日,元春很快就安排家人在五月初一至初三打平安醮,时间也就对得上了。至于为什么选择清虚观,或许这是皇家指定的场所,抑或许是这个派系的地下联络点,这就不好妄加推测了。
  对于元春参与的这场派系斗争,贾母显然很不满意。她把元春的平安醮偷换了概念,将侥幸逃生的“消灾”变成了声势浩大的“祈福”,所以第二十九回说“享福人福深还祷福”,这不是画蛇添足吗?看似没有逻辑的标题,也可以看出贾母对这次斗争存在不同意见。
  贾母自己偷换了概念,但政治斗争的阴影始终笼罩在相关人员的心中。冯紫英听说荣府应元春的要求,在清虚观“祈福”时,“忙预备了猪羊香烛茶银之类的东西送礼”,这个细节似乎也映证了前面的分析。冯家送了礼,接着赵侍郎家也来送礼,接二连三都有人来送礼,可以说参与这场派系斗争的有关人员都到场了。这样一来,这场“祈福”活动的性质就无意中转回了“消灾”,这恰恰是贾母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贾母很快停止了自己在清虚观的活动,“虽看了一天戏,至下午便回来了,次日也懒怠去”。贾母态度的转变,进一步佐证了元春、冯紫英等人参与派系斗争的推断。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元春身处权力斗争的漩涡。基于这个特殊的视角,元春对贾府未来的担忧可以说超越了所有人。她的担忧,可以通过托梦和灯谜两个情节来体会。
  在第五回元春的曲目里写道:
  “望家乡路远山遥,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但是,一直到第八十回,贾府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都没有看到曲目里提到的元春托梦的情节,这是怎么回事?或许有人会说,这还不简单,元春托梦是八十回后的情节啊,只不过遗失了而已。表面上看,元春说“儿命已入黄泉”,这段托梦似乎发生在元春亡故之时。但是,咱们再仔细分析曲目里的这段文字,发现这个解释很不对劲。为什么呢?曲目里写得很清楚,元春托梦给父母的目的,是让他们“须要退步抽身早”。到第八十回,贾府已经几近崩盘了,往后的日子完全就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元春这个时候托梦,那不是“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吗?据此推断,元春托梦的情节,一定是发生在贾府中人还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临的时候,而且极有可能是贾府上下沉浸在一片祥和安宁气氛之中的时期。符合这个特征的,只能是前五十四回。至于元春说自己“已入黄泉”,则可能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基于这些分析,我们可以推断,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这个情节的前身,应该就是元春向父母托梦的情节。
  曹雪芹为什么要将元春托梦改成秦可卿托梦呢?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可以肯定的是,曹雪芹作了这个改动之后,并没有对涉及元春的曲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矛盾。
  在第十三回的托梦中,元春提出了让贾府家业“常保永全”的两项措施。这说明,元春时刻担忧着贾府的前途命运,对贾府将来面临的危机已经有了一些预感。对元春而言,一时得宠不代表一世得宠,这样的事她听得太多,也见得太多。贾府不能把宝全部押在元春一个人身上,必须为后代子孙考虑退路。
  第二十二回,元春从宫中传来一首灯谜:
  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
  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成灰。
  谜底是“炮竹”。如果说元春托梦的情节含有推测成分的话,那么通过这一首诗,元春内心的忧虑完全是跃然纸上了。对于贾府而言,元春就好比这爆竹,一次省亲便是“一声震得人方恐”,为贾府营造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绣之盛”。但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元春提醒家人,此时的富贵荣华,恰似浮云一般,“回首相看已成灰”。
  对于元春的这首诗,脂砚斋评道:“此元春之谜。才得侥幸,奈寿不长,可悲哉。”其中,“才得侥幸”十分着眼,元春得什么侥幸?联系到前面分析的元春参与了政治斗争,与冯紫英一样经历了“大不幸中又大幸”,脂批里的这句“才得侥幸”就顺理成章了。

  作为贾府安插在皇宫的一枚政治棋子,元春最终的结局当然是悲剧性的,但具体是什么情节内容呢?要全景揭示元春的命运结局,我们就必须从前八十回中寻找线索。
  贾府得以“安富养荣”,最强有力的招牌是:宫中有人。而元春能在宫中受宠,最有可能的招牌是:我肚子里有人。元春是否怀了龙种,《红楼梦》里没有明写,但第五回元春的判词中有一句“榴花开处照宫闱”,隐约露出了玄机。这里的“榴花”代表什么呢?榴花似火,说火照宫闱,感觉像是不祥之兆,没有这种说法。不过,另外还有一个关于榴花的典故。据《北史》记载,北齐安德王高延宗称帝,将赵郡李祖收的女儿纳为妃子,后来到李家大摆宴席,李母送上一对石榴以示庆贺,取石榴多子之意。根据这个典故,“榴花”的寓意就比较明显了,应该就是指元春怀有身孕,并因此而倍加受宠。前面提到过,元春、冯紫英参与了“铁网山”的激烈斗争并失利,却没有受到圣上的惩罚,反倒侥幸得脱。圣上为什么要放他们一马?如果元春有孕,那就很容易理解了。
  但是,好景不长,元春怀孕遭遇了不测,正如第五回曲目里所写:“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元春并没有把这个龙种活着生下来。我们知道,圣上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你不能生那就换别人来。因此,这一流产事件,直接导致了元春的失宠。随着元春的失宠,曾经的派系斗争被翻了案,或者又掀起了新一轮的派系斗争,元春这一派失去了有效的靠山,很快就土崩瓦解,甄家被抄没,就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信号。
  元春在宫中失宠,还有一个明显的暗示。在第七十二回,王熙凤自述,她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根据王熙凤与来旺媳妇的交谈,整个梦是这样的:
  “梦见一个人,虽然面善,却又不知名姓。找我,问他作什么。他说娘娘打发他来要一百匹锦。我问他是那一位娘娘,他说的又不是咱们家的娘娘。我就不肯给他,他就上来夺。正夺着,就醒了。”
  整个梦的核心是夺锦,首先我们得弄清楚锦代表什么。这锦不多不少,偏偏是一百匹,又是从贾府出来的。早在第五回,宁、荣二公跟警幻说过这样一句话:“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还有第十三回,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时说道:“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据此,我们可以假设一百匹锦就是代表着贾府的百年家业。
  那么,是谁要来夺走贾府的百年家业呢?从梦中得知,幕后主使是宫中的另一个娘娘,而且就在第七十二回,先后出现了来要钱的“夏太府”和周太监,但此时的荣府财尽力竭,已经无法满足这些在宫廷斗争中举足轻重的宦官们的要求了,贾琏还特别感慨:“得罪人之处不少。”综合这些细节,元春在宫廷斗争中失势的寓意也就不言自明了。
  失宠的元春,最终成为派系斗争的牺牲品。为了尽快平息这场斗争,圣上赐死元春、抄没贾府。第五回的曲目里写道:“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消耗”,应该就是暗示了这个情节,而“荡悠悠”表明元春是悬梁自尽的。在第十八回省亲时,元春点的第二出戏是“乞巧”,脂砚斋评道:“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的故事妇孺皆知,说的是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故事。杨贵妃最终的结局是在马嵬坡被赐死,上吊自尽,这也正与元春的死法相吻合。
  元春这枚政治棋子,在“虎兔相逢”之际,带着内心的苦楚与辛酸,走上了黄泉不归路。伴随着她的离去,贾府这座大厦瞬间崩塌,顷刻间灰飞烟灭。元春的“回首相看已成灰”,一语成谶!

  2 湘江水逝楚云飞(史湘云)

  在所有的“正册十二钗”中,史湘云的名字一直到第十九回才姗姗来迟,最后一个出场。更为奇怪的是,史湘云的出场不仅没有面貌的描写,而且也没有身世的交代,仿佛大家都知道这个人似的。
  我们先看一下史湘云是怎么出场的。在第十九回,袭人对宝玉说:“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了你几年。”如果说这里突然冷不丁冒出一个“史大姑娘”让大家不明就里的话,史湘云本人的出场就更是莫名其妙了。在第二十回写道:“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我曾经看到过一个评论,说外国人看英译本的《红楼梦》,最搞不清楚的就是这个“史大姑娘”,从哪儿冒出来的?我相信,如果没有任何人物和情节的耳闻,第一次看《红楼梦》的人,也会被这个满口叫着“爱哥哥”的“云妹妹”整得一头雾水。
  不过,曹雪芹似乎觉得史湘云这个人物不需要向大家介绍,至少在前八十回里我们找不到关于史湘云身世的正面或者侧面的描写,反倒是脂砚斋表现得很积极。在史湘云的名字出现在第十九回以前,脂砚斋就在批语中两次提及到了这个人物。第一次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到“如今代善早已去世,太夫人尚在”,脂评写道:“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第二次在第十三回,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参加秦可卿的丧礼,脂评写道:“史小姐湘云消息也”。
  曹雪芹没有系统地介绍重量级人物史湘云,却由脂砚斋来补充说明,个中缘由不得而知。根据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考证,原因在于史湘云这个人物有原型,而且原型就是脂砚斋。在第三十七回湘云赋诗,靖藏本有脂评写道:“观湘云作海棠诗,如见其娇憨之态,是乃实有其事,非作者杜撰也。”“实有其事”似乎也映证了史湘云有原型的说法。尽管这个推断至今依旧争议不休,但一点都不妨碍我们对史湘云这个人物发自内心的喜爱。正如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所写:“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
  一个缺乏身世和相貌描写、戏份明显少于黛玉、宝钗等核心人物的史湘云,为什么能够获得大多数人的赞誉呢?我们还是先从史湘云的身世说起。
  由于《红楼梦》中缺乏系统介绍,我们需要搜集相关的碎片,拼凑出史湘云的身世信息,大致可以总结为四项:
  ①自幼失去双亲;(第五回判词“襁褓之间父母违”、曲目“襁褓中,父母叹双亡”)
  ②与贾家是亲戚,是贾母的孙侄女;(第二回脂评“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第二十回“亲戚中又有史湘云、林黛玉、宝钗等诸人”)
  ③幼时住在贾府;(第十九回袭人说自己“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
  ④长大后被两个叔叔接回,轮流抚养。(第十三回脂评“史小姐湘云消息也”,第三十一回史湘云说厚衣服“都是二婶子叫穿的,谁愿意穿这些。”)

  第五回史湘云的曲目里写道:“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这句话暗示了孤女史湘云寄人篱下的生活是很不如意的。那么,这是一幅怎么样的生活场景呢?
  第三十二回有一个细节,袭人让湘云帮自己做鞋子,湘云满口应承。宝钗知道后,便埋怨起袭人,说她“不会体人情”。宝钗跟袭人说,自己听闻湘云“在家里竟一点儿作不得主”,为了节省开支,“差不多的东西多是他们娘儿们动手”。宝钗说,湘云几次来都跟她说自己在家“累得很”,宝钗再问时,湘云“连眼圈红了,口里含含糊糊,待说不说的”。宝钗觉得,“想其形景来,自然从小儿没爹娘的苦”。袭人听宝钗这么一说,方才醒过神,说道:“不知他在家里怎么三更半夜的做呢”。袭人的推测立即得到了证实,宝钗说:“上次他就告诉我,在家里做活做到三更天,若是替别人做一点半点,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们还不受用呢。”从此看出,史湘云哪里是什么侯爵家的千金小姐,简直就是一个深受资本家剥削的“童工”!
  从这个细节里,我们已经能够判断出史湘云在两个叔叔家所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史湘云偶尔来荣府串门,史侯家是很心虚的,生怕史湘云在贾母面前诉苦。在第三十一回,我们看到了穿着很不合适宜、裹着厚厚衣服的史湘云。王夫人觉得很奇怪,这么热的天你穿这么厚干嘛?史湘云回答:“都是二婶子叫穿的,谁愿意穿这些。”既然天气热,为什么湘云的二婶子还要让她穿这么厚的外套呢?原因只有一个:让湘云在荣府人的面前展示自己在史侯家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从这个细节,足以看出史侯家有多么心虚。
  史侯家把湘云当“童工”使唤,还把这么一个孤女当成累赘,巴不得早点打发出去,不仅自己省事,还能捞一笔彩礼。第三十一回,迎春说史湘云爱说话,王夫人说道:“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还是那么着。”这里透露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有人来给史湘云说亲了。那么,史湘云对这门亲事满意吗?在第三十二回,袭人以此事逗她,问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是什么反应呢?她“红了脸,吃茶不答”。史湘云不是害羞,而是由衷的无奈。
  根据袭人“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的自述,幼时的史湘云是在贾母身边生活的。对这一段幼年的快乐时光,历尽凄苦的史湘云应当是无比怀念的。如今寄人篱下的史湘云,对偶尔回荣府串门的日子倍加珍惜、不忍离去。在第三十六回,史家的人来接湘云回去,湘云“只是眼泪汪汪的”,但是“见有他家人在跟前,又不敢十分委曲”。史湘云内心的凄凉与无助,或许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按理说,面对这样的生活境遇,史湘云愁容满面、博得众人同情与抚慰,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除了临走前“眼泪汪汪”、跟宝钗说自己在家“累得很”以外,我们几乎看不到一个愁眉苦脸、以泪洗面的史湘云。相反,史湘云留给我们的印象是活泼可爱、率直真诚。关于这一点,我们来看几个细节。
  ①在第二十二回,别人都知道黛玉心思重,不敢说她跟戏子长得像,“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史湘云却脱口而出。
  ②在第三十一回,史湘云给袭人、鸳鸯、金钏、平儿四个丫头送礼物,生怕下人搞错了,要自己带了来。连袭人都说:“戒指儿能值多少,可见你的心真。”湘云得知自己做的扇套被黛玉剪了,便说道:“林姑娘他也犯不上生气,他既会铰,就叫他做。”
  ③史湘云对薛宝钗敬佩有加。在第三十二回,湘云就对袭人说:“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没妨碍的。”在第三十六回,黛玉发现宝钗在宝玉旁边坐着绣鸳鸯时,准备叫上湘云进去奚落一番,可湘云“想起宝钗素日待他厚道”,又知道“黛玉口里不让人”,便将黛玉拉着走了。
  ④让史湘云更加感激薛宝钗的事情发生在第三十七回。兴致高涨的史湘云主动承办诗社活动,经薛宝钗的提醒,史湘云发现这个承诺远远超出了她的经济承受能力,随即“踌躇起来”。最终还是薛宝钗提供赞助,为她解了围。让一个人发自内心感激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从此,史湘云对薛宝钗更加敬佩,第四十五回黛玉对宝钗说“怨不得云丫头说你好”,可见史湘云平日里时刻将对宝钗的好感挂在嘴边。在第四十九回,史湘云不让王熙凤给她另外安排住处,“只要与宝钗一处住”,两人更是亲密无间。
  ⑤还是第四十九回,史湘云煞有介事地告诫薛宝琴:“到了太太屋里,若太太在屋里,只管和太太说笑,多坐一回无妨。若太太不在屋里,你别进去,那屋里人多心坏,都是要害咱们的。”宝钗给史湘云的评价是“虽然有心,到底嘴太直了。”
  从这些细节中,我们看到史湘云不仅心直口快、为人真诚,而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她并没有以自己生活的凄苦为筹码,博取别人的同情与抚慰。第五回的曲目里总结史湘云是“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从踏进贾府的那一刻起,史湘云就彻底抛弃了在史侯家生活的种种凄苦,尽情享受着难得的快乐时光。对黛玉的拈酸,她口无遮拦地“批判”。对宝钗的帮助,她发自内心地感激。她没有主子小姐的架子,亲自将礼物送到丫头的手中。她对朋友善意的提醒,从来无所顾忌。这个在逆境中始终保持着开朗、乐观心态的女子,给众人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史湘云也博得了所有人由衷的钦佩和喜爱!
  
  作为互相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的四大家族,随着贾府的衰亡,王、史、薛三家也必然受到牵连。作为史家孤女的史湘云,她的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那么,史湘云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呢?我们还是在前八十回中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①第一回甄士隐的“好了歌解”中说道:“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砚斋评道:“宝钗、湘云一干人。”
  ②第五回关于史湘云的曲目写道:“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③第三十七回史湘云的海棠诗中有“自是霜娥偏爱冷”,脂砚斋评道:“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
  从以上这些暗示可以看出,史湘云没有像黛玉、迎春那样在青春年华之时亡故,而是熬到了两鬓成霜之日。另外,史湘云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充满期待,希望能够通过婚后美好的生活“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但是,史湘云的婚姻生活极为短暂,最终“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个饱经坎坷和凄苦的史湘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的阳光,便落入了“早寡”的深渊!
  根据已有的线索,史湘云结局的大致方向应该就是这样。不过,还是有两个细节困扰着我们:第一,史湘云嫁给谁了?第二,是什么原因造成史湘云“早寡”?丈夫病故还是其他的原因?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就必须先解开《红楼梦》的第一大谜团——“白首双星”之谜。
  “白首双星”的定义出自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是前八十回里唯一脱离本回内容的回目。比这个奇特的回目更奇特的是,除了乾隆时期的“梦稿本”以外,所有的脂本《红楼梦》在这个回目上都保持了高度一致,甚至“红楼灾星”高鹗在编辑程甲本、程乙本时,都继承了这个回目,只不过高鹗在续书中没有相关的情节与此相对应。这种奇特的现象说明,这个回目应该就出自曹雪芹的原笔,而且在八十回后必然有相应的情节来对应。
  那么,“白首双星”跟史湘云有什么关系呢?回目里所说的暗伏“白首双星”的“麒麟”,其中一只就在史湘云的手里。在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给宝玉的一堆礼物中有一只金麒麟,宝钗告诉贾母:“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宝钗的说法在第三十一回得到了证实,丫头翠缕正在向湘云讨教“阴阳”,“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主仆二人就麒麟谈论起了“阴阳”,翠缕还拾得了宝玉掉落的金麒麟,“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正自出神”。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麒麟暗伏的“白首双星”不仅与史湘云有关,而且正暗示着史湘云将来的婚姻。

  既然如此,史湘云嫁给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等同于另外一只麒麟在谁的手里。这还用研究?另外一只麒麟不就在宝玉的手里吗?前面也分析过,史湘云确实也是贾母心中“宝二奶奶”的人选之一。因此,认为“白首双星”暗指贾宝玉、史湘云成为夫妻的观点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在“伏白首双星”这一回,两个麒麟确实分别在宝玉、湘云的手里,这是“宝湘姻缘”最直接的证据,另外还有一个重要证据。在第三十二回,袭人跟史湘云回忆起童年往事,说道:“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当时的史湘云到底跟袭人说了什么呢?根据袭人这句话的前后语境来看,应当是当时在贾母身边生活、懵懂未知的史湘云与袭人关系极好,晚上两人说悄悄话,湘云说自己长大了要嫁给谁谁谁。那么,在当时的情况下,谁最有可能成为幼时湘云的选择呢?应当说除了贾宝玉,没有第二个人选。
  如此看来,“宝湘姻缘”似乎已成定局,甚至颠覆了我们对《红楼梦》情感主线的理解和认识。黛钗之争搞得荣府上下鸡飞狗跳,贾母、王夫人、薛姨妈斗得热火朝天,最后却让史湘云火中取栗?不着急,“宝湘姻缘”看似合理,实际上还有很多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
  第一,前面已经列举了诸多证据,证明宝玉、宝钗将来成为夫妇,“宝湘姻缘”、“金玉姻缘”就不是谁有谁无的问题,而是谁先谁后的问题。那么,湘云嫁给宝玉,是发生在宝钗之前,还是发生在宝钗之后?第二十一回脂评写道:“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从这句批语看,宝玉“悬崖撒手”应该紧接着迎娶宝钗之后发生。那么,湘云嫁给宝玉只能是发生在宝钗之前。问题立即就浮现出来了:薛宝钗是如何在史湘云在世的情况下嫁给宝玉的?不要告诉我是因为史湘云死了,根据脂砚斋的批语,“两鬓又成霜”明明白白地暗示薛宝钗和史湘云,两人无论谁先嫁给贾宝玉,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第二,第三十一回回前脂评写道:“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间色法”是绘画的专业术语,说直白一点就是用与主色相近的颜色来衬托主色。脂评说金麒麟是“间色法”,也就是说史湘云因麒麟而成的婚姻,是“金玉姻缘”的衬托。两人成姻的暗笔很相似,一个是金玉,一个是麒麟。结局也相似,一个独守空房,一个“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但这两种相似都与同嫁一人的推测大相径庭。
  第三,对于“金玉姻缘”、贾芸与小红、蒋玉菡与袭人、贾蔷与龄官等等八十回后终成眷属的,甚至对“木石姻缘”这种未成眷属但充满感情纠葛的,脂评都留下了大量的批语,甚至直接透露了其最后的结果。如果史湘云、贾宝玉最后成了眷属,为什么脂评却保持了高度沉默?
  除了以上三点,“宝湘姻缘”最难以逾越的鸿沟在于针对麒麟的一段批语,而这段批语,也将我们对史湘云姻缘的探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第三十一回回末脂评写道:“后树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段批语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两个信息:第一,此回提到的金麒麟后来辗转到了若兰这个人的身上。第二,所谓“白首双星”就是指的若兰和史湘云。可以说,这段批语解答了我们关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回目的所有疑问。据此可以推断,史湘云没有嫁给贾宝玉,而是嫁给了这个叫“若兰”的人。那么,谁是“若兰”呢?在前八十回里,我们只发现在第十四回出席秦可卿丧礼的王孙公子中有一人名为“卫若兰”,这里提到“射圃”的“若兰”会是他吗?不要急于抱怨批书人不将名字写全,第二十六回还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为我们提供了答案:“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这说明,“射圃”的“若兰”,也就是将来与史湘云成亲的“若兰”,就是这个王孙公子卫若兰。那么,明明在贾宝玉手上的金麒麟,怎么会跑到卫若兰那里去了呢?在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就通过“茜香罗”,无意中暗示了蒋玉菡、袭人的姻缘。根据这一经验,贾宝玉在一次聚会中对卫若兰赞赏有加,并以随身携带的金麒麟相赠,也就不是无端的猜测了。

  史湘云嫁给了卫若兰,怎么又会“早寡”呢?最省事的解释是:卫若兰身体不好,病故了。但是,“白首双星”的谶语总得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啊!
  首先,“白首双星”是表示两个人白头到老,与先前分析史湘云“早寡”的悲惨结局不相吻合。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关键看“双星”指的是什么。天上的星星多了去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双星”绝不是指牛郎织女,而极有可能是参、商二星。第五回曾经提到过宝、黛二人的关系“略无参商”,表示亲密无间。“参商”所指的参星和商星,从来不会同时出现在天空中,因此常被用来比喻相隔遥远不能见面,或者彼此对立、不和睦。也就是说,卫若兰、史湘云成婚不久,便天地相隔、不得相见。说卫若兰病故,似乎也对得上这样的情景。
  如果说卫若兰病故,紧接着第二个问题就出来了:“白首”是怎么回事?史湘云是写的很清楚的,“两鬓又成霜”。但是卫若兰呢?死都死了还白什么首?“白首”说明,卫若兰没有死。既然他没有死,怎么又说史湘云“早寡”呢?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能推断出卫若兰、史湘云夫妇婚后不久便成参商二星,不得相见。但是,“白首”与“早寡”的矛盾还是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实际上,这个“死结”是我们自己套上去的。谁说“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自是霜娥偏爱冷”只能代表早寡?守活寡不也是一样吗?这样一来,这个矛盾就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卫若兰到底遭遇了什么,让自己虽然活着却不能与妻子相见,让史湘云过着“守活寡”的日子?
  要搞清楚卫若兰到底遭遇了什么变故,我们先得弄清,他属于“王孙公子”的序列。那么,与他一起出现在秦可卿丧礼上的“王孙公子”还有谁呢?——冯紫英。
  如果仔细看过元春的那一篇,此时提起这个名字,也就不需要再过多解释了。作为“王孙公子”的卫若兰,极有可能与冯紫英一起参与了派系斗争,“射圃”或许就是冯紫英等人号集力量的一次聚会。但是,这次决战性质的斗争以失败而告终。冯紫英没有像上次在“铁网山”那样侥幸得脱,贾府因为这次斗争的失利而崩盘,作为“从犯”的卫若兰则受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终身流放!
  我们可以想象,卫若兰、史湘云这对“白首双星”,一个被流放在瘴气四溢的南方丛林,一个在湘江游船上唱戏谋生。虽同在人间,却受命运的捉弄,如同阴阳两隔,怎一个惨字了得!

  3 瓜州渡口各示惩戒(妙玉)

  与史湘云出场的莫名其妙相比,作为“正册十二钗”中唯一一个与贾府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子,妙玉的身世似乎很清楚。在第十八回(庚辰本第十七、十八未分回,程本将妙玉出场编入第十七回末,戚序本编入第十八回,现依戚序本),为了筹办元春省亲,贾蔷奉命下江南采买了“十二官”,林之孝就此事向王夫人作了汇报,除了“十二官”以外,还提到了一个人:
  “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生儿,皆不中用。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模样儿又极好,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妙玉本欲扶灵回乡的,他师父临寂遗言,说他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净居,后来自然有你的结果,所以他竟未回乡。”
  从这一大段文字里,我们能够找到关于妙玉身世的所有疑问,比如她为什么出家、为什么留在都中等等。更重要的是,这段文字对于我们破解妙玉结局的谜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会再说。
  还是继续谈妙玉的身世。林之孝转述了一番详情,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邢岫烟居然与妙玉是故人。这是怎么回事呢?在第六十三回,邢岫烟无意中跟宝玉说起了那段经历:
  “我和他做过十年的邻居,只一墙之隔。他在蟠香寺修炼,我家原寒素,赁的是他庙里的房子,住了十年,无事到地庙里去作伴。”
  加上邢岫烟的佐证,妙玉的来历我们基本上搞清楚了。这个苏州女子在病痛的逼迫下“带发修行”,又曾在江南的蟠香寺“修炼”,后来随师父辗转来到京城住下。如今父母、师父俱亡,她成了不折不扣的孤家寡人。
  妙玉的历史看似很清楚,但总有一个问题令人难以释怀:为什么在“正册十二钗”里,出现了这么一个与贾府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子?另外还有一个细节,更是加深了这个质疑。
  在第四十一回,贾母带着刘姥姥来妙玉的拢翠庵品茶,妙玉将茶捧给贾母的时候,贾母突然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我不吃六安茶。”这就奇怪了,您老怎么不早说?别人都把茶端上来了你整这话,贾母今天是怎么回事?好比到别人家做客,人家杀鸡宰羊忙活半天,你一上饭桌就冒出一句“贫僧不食荤腥”,这不是没事找抽,就是纯粹摆谱。更奇怪的还在后面,妙玉当即回答:“知道。这是老君眉。”她怎么会知道?贾母来拢翠庵喝过茶吗?从妙玉出场到现在,没有提到过。就算是贾母来喝过,“不吃六安茶”也应该在第一次就说了,这次何必再重复?那么,妙玉到底是怎么知道贾母不吃“六安茶”,直接端出“老君眉”的呢?
  或许有人会说了,这也值得研究吗?贾母的生活习惯在荣府就是规矩,妙玉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下人就不会告诉她吗?这个解释看似像那么回事,其实很不靠谱。首先,贾母“不吃六安茶”的规矩应该是很多年前沿袭下来的,现在的下人不见得知道,只要采办的单子里没有六安茶这一项就行了。其次,妙玉不是薛宝钗,没那闲工夫扯这些八卦。对妙玉这样的“槛外人”来说,贾母的喜怒哀乐跟她没有半点关系。第三,就算下人们知道贾母这个习惯,无意中透露了这个消息给妙玉,那也得有机会啊。除了贾宝玉以外,妙玉基本上不与荣府的人来往。贾宝玉分辨胭脂红的产地可能是行家,让他搞清楚“六安茶”和“老君眉”,那不是难为我们这位浪荡公子吗?
  绕了这么一大圈,其实就是想引出一个话题:看似清朗的妙玉身世其实暗藏玄机,她的家族与贾母所在的史家或许存在某种联系。正是这种联系,让妙玉能够以毫无血缘关系的身份入选十二钗正册。也正是这种联系,让妙玉“未卜先知”般地知道了贾母的喜好。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这种联系对妙玉的结局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我很遗憾地告诉大家,在曹雪芹完整的《红楼梦》原稿重见天日之前,这个谜题暂时还没有答案。

  妙玉性格的特点,第五回的曲目里写得很清楚:“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也就是孤芳自赏、不入世俗。妙玉的这种性格,往往让旁人感到难以接受。刘姥姥喝过一口的杯子,妙玉嫌脏要扔掉,并毫不客气地说:“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对于妙玉这种过分的洁癖和对贫苦群众的蔑视,确实很难让人苟同。因此,曲目里特别强调,“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世界好比一面镜子,你怎么对别人,别人就会怎么对你,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妙玉这个“世外高人”面前,尖酸刻薄的林黛玉也有被呛的经历。还是第四十一回,众人在拢翠庵品茶,黛玉问她泡茶的水是不是“旧年的雨水”,这一问不要紧,反倒被妙玉奚落一番:“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哪有这样轻浮,如何吃的?”林黛玉当即被呛得“不好多话,亦不好多坐”,尴尬不已,吃完茶就赶紧开溜。
  妙玉这种孤僻的性格,即便是与她做了十年邻居、算得上“贫贱之交”和“半师之分”的邢岫烟也是颇有微辞的。在第六十三回,妙玉给宝玉下帖署名“槛外人”,让宝玉摸不着头脑,邢岫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
  “他这脾气竟不能改,竟是生成这等妄诞诡僻了。……这可是俗语说的‘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这里所说的妙玉的“脾气”指什么呢?邢岫烟在介绍曾经与妙玉的相识时就提到过:“闻得他因不合时宜,权势不容,竟投到这里来。”实际上,“不合时宜,权势不容”便是妙玉一生短处。林之孝向王夫人汇报妙玉身世的时候,特意提到了他去邀请过妙玉,可妙玉怎么回答的呢?“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知道了也不能明说,如此口无遮拦的妙玉,当然要遭到权势的嫉恨。妙玉这个“槛外人”、“畸人”,何止是“权势”,普天下的“槛内人”、“世人”恐怕也是很难容的,而她的悲剧命运也就因此而注定了。
  尽管性格孤僻,妙玉的圈子里倒还是有几个朋友的。一个是“故人”邢岫烟,第六十三回她指点了宝玉后,“便自往拢翠庵来”,看来两人还是常来常往的。宝玉评价邢岫烟“举止言谈,超然如野鹤闲云”,或许也是因此才能入得了妙玉的法眼。还有一个是林黛玉,虽然当众奚落过,但也是性情习惯使然。在第七十六回,妙玉能跳出来参与黛玉、湘云的即景联诗,说明她还是看得上林黛玉的。
  除了上面两个人以外,当然还有贾宝玉这个核心人物。妙玉对宝玉的感情非同一般,可以说是引为知己。在通篇《红楼梦》里,只有贾宝玉收到过妙玉下的帖子,宝玉对此倍感荣幸,他告诉邢岫烟:“他原是世人意外之人,因取我是个些微有知识的,方给我这帖子。”第五十回,在诗社中再一次落第的宝玉被罚去拢翠庵讨要红梅花,李纨准备安排人跟他一起去,林黛玉却阻拦道:“不必,有了人反不得了。”由此可见妙玉、宝玉二人的情谊,非旁人所能及,而妙玉最终的结局,也应该与贾宝玉有着密切的联系。
  
  从法度层面上来说,妙玉应该不会因为贾府的败亡而受到牵连,原因有三。其一,妙玉来到贾府,是为元春省亲准备的,而元春省亲是得到圣上恩准的“民心工程”。其二,妙玉是出家之人,不受世俗法度的制约,更何况她与贾府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其三,第十八回写得很清楚,妙玉是王夫人下帖子请来的。在第七十六回,妙玉的续诗中有这样一句:“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或许就是暗示了贾府败亡之初的景象,因为只有妙玉、李纨两人从法度上说,不会受到贾府的牵连,在贾府崩盘之际,依旧过着自己平静的生活。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妙玉的结局并没有按照我们想象的方向发展。第五回的判词说妙玉“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曲目中又说她“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这样一番悲剧的暗示,与先前法度层面的推理大相径庭。在贾府衰亡后,妙玉到底经历了怎样一番艰辛历程,导致“无瑕白玉遭泥陷”?妙玉最终沦落何处,让王孙公子们不再“叹无缘”?
  高鹗在续书时显然也遇到了这个难题,但他似乎并不想彻底解决。因此,在高鹗的续书中,我们只能看到妙玉被一群强盗施了迷药劫走,从此不知所终。妙玉就这样被高鹗草草收场,显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我们凭直觉可以认定,妙玉在贾府败亡后,经历了一番惊心动魄的艰辛历程。而破解妙玉结局之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便是靖藏本在第四十一回的一段扑朔迷离的批语:
  “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红颜屈从枯骨,固不能各示劝惩,岂不哀哉?”
  批语中提到的“瓜州渡口”是长江扬州段的一个真实地名,这说明,妙玉下了江南。前面提到过,“极精演先天神数”的妙玉师父曾在临终告诫她“不宜回乡”,是什么能让不受贾府牵连的妙玉将师父的临终遗训置之不理,不顾各人安危赶赴江南呢?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只可能是她的“知己”贾宝玉遭遇不测。
  这样一来,妙玉的结局就有了一个基本的方向。在贾府败亡之际,妙玉得知宝玉在江南落难的消息,只身千里奔赴江南,寻找或者设法搭救。但是,妙玉在瓜州渡口遭遇了权势的威胁,逼迫她用自己的身体换取宝玉的性命。那个曾经将刘姥姥喝过一口的茶杯弃之不用的妙玉,此时为了自己的知己或者是挚爱,竟然答应了他们肮脏的条件,最终深陷淖泥、“屈从枯骨”。此情此景,令人唏嘘不已。
  妙玉自认为世外之人,向来孤芳自赏,却最终因宝玉的俗事,受到权势“枯骨”的玷污,因此说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风尘肮脏违心愿”,“无瑕白玉遭泥陷”。但是,妙玉的悲惨结局并不仅仅是瓜州渡口的肮脏交易,因为曲目中“王孙公子叹无缘”的谶语还没有着落。
  我们再回想一下,在瓜州渡口威逼妙玉的,应该就是奉命去江南捉拿宝玉的人。既然是奉命的钦差,他们怎么可能因为得了妙玉就放了宝玉?还要不要脑袋了?因此,妙玉在瓜州渡口遭遇到的是一场骗局,权势者骗取了她的清白之身,但又无法完成承诺的交易,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妙玉倒卖到青楼妓馆,顺便捞上一笔。“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曾经令无数公子垂涎,当她的身影出现在秦淮河畔时,这些王孙公子们也就不必再哀叹“无缘”了。到此为止,判词和曲目中所有关于妙玉的暗示,都完全对上号了。

  当然,前八十回关于妙玉结局的暗示并不是只有第五回的判词和曲目。那么,这个结局的推测,是否也能跟其他的暗示对上号呢?
  先看第五十回,宝玉从拢翠庵讨来红梅以后,邢岫烟、李纹、薛宝琴分别作了一首红梅诗。这三首诗应该对应着某个人物的命运,但都与诗词作者的经历大相径庭,唯一的可能就是都指向红梅花的主人——妙玉,更何况孤芳自赏的妙玉,不正是“临寒独自开”的梅花吗?我们不妨来看一下,这三首诗都对应着妙玉的什么信息。
  ①妙玉不入世俗的孤傲品格:“桃未芳菲杏为红,冲寒先已笑东风”(邢岫烟);“白梅懒赋赋红梅,逞艳先迎醉眼开”(李纹);“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薛宝琴)。
  ②妙玉下江南的坎坷遭遇:“魂飞庾岭春难辨,霞隔罗浮梦未通”(邢岫烟);“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李纹);“幽梦冷随红袖笛,游仙香泛绛河槎”(薛宝琴)。
  ③沦入青楼的妙玉:“绿萼添妆融宝炬,缟仙扶醉跨残红”(邢岫烟);“江北江南春灿烂,寄言蜂蝶漫疑猜”(李纹);“前身定是瑶台种,无复相疑色相差”(薛宝琴)。
  这些信息都照应着先前妙玉结局的推断。还有第五十一回,薛宝琴写了十首怀古诗,形成《红楼梦》继“白首双星”、“钗玉一身”之后的第三大谜团。这十首诗也是十个谜语,谜底是什么?是否对应着十个人物的命运?历来众说纷纭。基于先前妙玉结局的推测,薛宝琴的第三首怀古诗——“钟山怀古”,极有可能是暗指着妙玉,不妨逐句分析一下。
  “名利何曾伴汝身”——妙玉自幼出家,又不入世俗,自称“槛外人”、“畸人”,当然与世间的名利无缘。
  “无端被诏出凡尘”——妙玉接了王夫人的帖子,不再是净心修炼,进入荣府结识了宝玉、黛玉等“槛内人”。
  “牵连大抵难休绝”——妙玉认为自己是脱俗的,却与宝玉情深意厚,并甘愿为他献出贞节。
  “莫怨他人嘲笑频”——贾府败亡后,不受牵连的妙玉原本可以换个地方继续修身养性,但她放不下与宝玉的情愫,最终沦落风月场。既然是自己选择的悲剧,也就怨不得别人的嘲笑了。

  4 软弱换不来救赎(迎春)

  环境对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往往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作为一个富家千金,迎春为什么成了一个“软柿子”,谁都能拿捏一把呢?这当然与她的身世与环境有关。说起迎春的身世,问题立即就出现了:妈是谁?
  这问题问得有点让人抓狂,作为贾府“四大小姐”之一的迎春,怎么连妈是谁都不知道?《红楼梦》第二回不是写得很清楚吗?“二小姐乃是赦老爷姨娘所出,名迎春。”如果是这个答案,那说明你看的是高鹗修改过的程本。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各脂本是怎么写的:
  甲戌本:“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庚辰本:“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二小姐乃赦老爷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列藏本、卞藏本:“二小姐乃赦老爷之妻所出。”
  戚序本、蒙府本:“二小姐乃赦老爷之妾所出。”
  除了庚辰本明显是抄错了以外,其他各版本围绕着迎春的母亲是贾赦的妻还是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己卯本则干脆来了个“捣浆糊”。这个问题看似无关紧要,但关系着迎春到底是正出还是庶出,根据探春的经验,这个地位的差异可就大了!
  迎春一出场就把我们整得一头雾水,不过在第七十三回,邢夫人的一段话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团。当时,查赌查出了迎春的乳母,抄拣抄出了迎春的丫头,很没面子的邢夫人来找迎春出气,责骂道:
  “我想天下的事也难较定,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
  邢夫人说迎春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属于比较隐晦的说法,说白了就是姨娘生的,难怪她要将迎春、探春来作比较。但是,邢夫人接着说迎春的娘当年“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因此迎春应该比探春强,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邢夫人所说的“强十倍”,很可能是指迎春生母在贾赦正妻亡故后被扶正。
  这样一来,迎春生母的问题就搞清楚了:她是贾赦的姨娘,后来扶了正,现在已经死了。由于时间坐标系存在差异,各版本的写法都对,无法辩论。
  搞清楚迎春的出身,我们可以推断出造成她胆小怕事、软弱可欺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妈死了,没人疼。
  ②亲爹贾赦就甭指望了,他最擅长玩女人和捞钱,我们将会看到,他最后还把迎春嫁给孙绍祖抵债。
  ③“后妈”邢夫人更指望不上,她连正经亲戚邢岫烟的二两月例都要想办法捞一点,按第七十五回傻大舅的说法:“若提起‘钱势’二字,连骨肉都不认了。”在第八十回,迎春回娘家哭诉在孙家的悲惨境遇,令王夫人痛心不已,可邢夫人什么表现呢?“不问其夫妻和睦,家务烦难,只面子情塞责而已。”
  基于这种家庭状况,迎春的境遇还不如父母双亡的林黛玉和史湘云,她们有贾母的关照啊。迎春呢,贾母倒是想关照,可她不是还有爹吗?第七十九回贾赦要把迎春嫁到孙家,尽管贾母对这桩婚事“心中却不十分称意”,但贾母还要顾忌贾赦的想法,心想“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如果迎春没这个亲爹,恐怕也就不会遭此大难了。有这样一个贪财好色的爹,再加上自私自利、时时聒噪的后妈,迎春不崩溃谁崩溃?

  日积月累的家庭环境,最终早就了迎春内向、软弱、与世无争、逆来顺受的“软柿子”性格。我们不妨通过几个细节,体验一下迎春所独有的这种性格。
  ①第二十二回,唯独迎春和贾环没有猜出元春的灯谜,因而没有赏赐,贾环“便觉得没趣”,而迎春“自为顽笑小事,并不介意”。相似的情节还有第四十回,迎春说出了牙牌令的韵脚,只说了一句便被众人喊停,而迎春全然不在心上,“笑着饮了一口”。迎春的与世无争,登时跃然纸上。
  ②还是第二十二回,迎春出了一个灯谜,贾政猜是“算盘”,迎春回答“是”。但是,迎春的谜语怎么看怎么不像是算盘,倒应该是围棋才对。为什么呢?其一,迎春精于棋道,贴身丫头名为“司棋”(元、迎、探、惜对应琴、棋、书、画,对应关系是很明显的),第七回送宫花时,迎春正好也在下棋。迎春与围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从来没跟算盘有过什么瓜葛。其二,诗谜中“镇日纷纷乱”映证的是围棋较量的场面,说拨算盘似乎也说得过去,但“阴阳数不同”就对应不上,而应该指的是围棋的黑白子。贾政明明答错了,迎春却不争辩,顺口回答“是”,她的逆来顺受,已经达到事无巨细的境界了。
  ③第三十七回诗社开社,探春让担任“副社长”的迎春限韵,迎春却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从这里可以看出,迎春将自己的命运完全寄托于偶然,也就是寄托在所谓“定数”之中,随分从时、随遇而安。
  ④第三十八回的“百美图”中,黛玉在钓鱼,宝钗在逗鱼,湘云在招呼众人,探春、惜春、李纨在看欧鹭,迎春在干什么呢?“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这一幕恰似《菜根谭》中所写:“孤云出岫,去留一无所系。朗镜悬空,静噪两不相干”。就好比是一个夹缝中的生命,在闹市的一角静静地舔舐着心灵的伤口,视周遭的喧闹与繁华为无物。《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迎春似乎已经达到这个境界了。
  ⑤第五十七回写道:“迎春是个老实人,连他自己尚未照管齐全”,迎春的“懦弱”,让她在贾府的生活际遇还不如一个丫头,这当然也引起了丫头司棋的极度不满。
  基于迎春平日里的这些表现,兴儿在第六十五回对迎春作了一个十分形象而贴切的总概括:“二姑娘的浑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

  前面我们是零敲碎打地拼凑出了迎春的性格特征,而迎春的这些性格,终于在第七十三回来了一个总爆发!在这一回里,迎春先后挨了三场骂。
  首先是挨了邢夫人的痛骂。第七十三回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情节,邢夫人在大观园巧遇傻大姐,缴获绣春囊。那么,邢夫人没事跑大观园来干什么呢?她是来骂迎春出气的!邢夫人的气来自于三件事,一是讨要鸳鸯未果,在贾母面前弄得很没有脸面;二是南安太妃要见贾府的小姐,贾母“只叫探春出来,迎春竟似有如无”,邢夫人失去了一次趁机谋利的机会;三是查赌居然查出迎春的乳母是大头家。对于邢夫人这样狭隘、阴暗仅次于赵姨娘的人来说,这件事让她很没有面子,但又不敢去找贾母理论,只能是把气撒在迎春身上。
  邢夫人一进门,就对着迎春劈头盖面大骂一番,迎春什么反应呢?先是“低着头弄衣带”,接着辩解两句,反倒又引起邢夫人又一通臭骂,只好继续“低头弄衣带”。看到迎春这副软兮兮的样,邢夫人更是火冒三丈,带出贾琏、王熙凤一顿臭骂,将往日的怨气一发而尽,说他们“遮天盖日,百事周到,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这样还不解气,又把迎春死去的亲娘刨出来骂一通。面对邢夫人近乎抓狂的表演,迎春始终不发一言,不吭一声。
  接着挨了丫头绣橘的骂。邢夫人走后,绣橘向迎春说起了丢失的“累金凤”的去向——被乳母拿去当钱参赌去了。早在赌案事发之前,绣橘就发现“累金凤”不见了,并提醒迎春:“别不是老奶奶拿去典了银子放头儿”。迎春当时没有相信,再加上“脸软怕人恼”,没有追问此事。此时赌博案发,眼看迎春中秋节戴不成“累金凤”,有损礼仪,丫头绣橘十分着急。但是,迎春还想替乳母遮掩,当即拒绝了绣橘提出的向王熙凤“报案”的建议。绣橘彻底急眼了,忍不住数落起主子:“姑娘怎么这样软弱?都要省起事来,将来连姑娘还骗了去呢,我竟去的是。”如果换成王熙凤,谁敢跟她这么说话,早就两耳刮子扇上去了。可迎春又是什么反应呢?“便不言语,只好由他”,这哪还有一个主子的样子?
  绣橘刚数落完,还没有来得及走,迎春乳母的儿媳王住媳妇就来求情来了。有意思的是,在门外偷听到迎春、绣橘谈话内容的王住媳妇,进门就对着丫头绣橘陪笑说好话,把真正的主子迎春撂在了一边。相比于前两次挨骂时的默然以对相比,迎春这一次倒是非常干净利落,非常直白地告诉王住媳妇:
  “好嫂子,你趁早儿打了这个妄想,要等我去说情儿,等到明年也不中用。……我自愧还愧不来,反去讨燥去?”
  精明的绣橘很快反应过来,王住媳妇这是在以归还“累金凤”作筹码,逼迫迎春去说情,便与这个泼妇对骂开来。王住媳妇一发不可收拾,将往日伏侍迎春的“委屈”一股脑地倒了出来。什么委屈呢?第一,“谁的妈妈奶子不仗着主子哥儿多得些便宜”,可他们家啥都没捞着;第二,邢岫烟的月例被邢夫人克扣,“常时短了这个,少了那个”,都是他们家负责供给。对于王住媳妇的撒泼,迎春无可奈何,索性放话:“累金凤”我也不要了,求情你也不要找我。
  迎春是表态了,可绣橘咽不下这口气,王住媳妇也太嚣张了,你是来讨情的还是来讨债的?合着你偷了主子东西,倒来埋怨主子平日里花了你的钱?哪有这样作下人的?此时,迎春跟前另一个狠角色司棋也进屋投入了战斗,三人登时闹作一团。对于眼前的混战局面,作为主子的迎春,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行动:“自拿了一本《太上感应篇》来看。”
  这就是咱们的“懦弱小姐”迎春,大有“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超凡脱俗之风。懦弱到如此地步,只能说是一种境界!
  宝钗、黛玉、平儿等人的到来,总算是为迎春解了围。面对众人的质疑,迎春说了很长一段自表心迹的话:
  “问我,我也没有法子。他们的不是,自作自受,我也不能讨情,我也不去苛责就是了。至于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太太们要问,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若瞒不住,我也没法,有个为他们反欺枉太太们的理吗?少不得直说。你们若说我好性儿,没个决断,竟有好主意可以使事周全,不使太太们生气,任凭你们处治,我纵不知道。”
  林黛玉觉得迎春的想法很可笑,顿时说道:“真是‘虎狼屯于阶壁,尚谈因果’。若使二姐姐是个男人,这一家上下若许人,又如何裁治他们?”黛玉在这里引用了一个典故。根据《南史?梁简文帝诸子建平王传》的记载,信奉佛教的梁武帝萧衍,在被叛将侯景率叛军围困的危急形势下,还在谈什么因果,对眼前生死存亡的危险形势不闻不问。黛玉贴切的比喻,倒是引出了迎春在《红楼梦》中唯一一句“惊世骇俗”的话:“多少男人尚如此,何况我哉?”迎春的一句话,骂尽了多少所谓的“英雄豪杰”,这是迎春留给我们最发人深省的一句话,更算得上是长期压抑地生活在贾府的迎春发出的最铿锵的控诉!
  迎春自表心迹的话,不妨与《水浒传》中林娘子被高衙内调戏的情节对看。鲁达要为林冲打抱不平,林冲一番劝阻,令人顿时不知高衙内到底调戏了谁家的娘子。金圣叹评道:“本是林冲事,却将醉后鲁达极力一写,便反做了林冲劝鲁达,真令人破涕为笑。”此时,迎春受了气,探春、平儿为迎春出气,却被迎春劝解了一番,也足够令人破涕为笑了。
  迎春与林冲的性格何等相似,他们都认为,逆来顺受、随遇而安可以让自己过上平淡而清静的生活。但是,因为内心的懦弱,林冲最终家破人亡、落草为寇,从此无牵无挂、冷漠无情,迎春则走上了“一载赴黄梁”的诀别之路,残酷的现实向所有人彰显了一个道理——软弱换不来救赎!

  贾府的几位小姐中,迎春的结局无疑是最明朗的。第七十九回就写到她“误嫁中山狼”,并最终不堪忍受折磨,在绝望中孤独地死去。不过,迎春这个明朗的结局,还是有几个细节需要探索。
  首先,贾赦为什么要把迎春嫁给孙绍祖?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得搞清楚孙绍祖的来历。迎春的婚事起源于第七十二回,官媒婆受“孙大人家”所托,“天天弄个帖子来,赖死赖活”。这个孙家是什么背景呢?贾政的态度给出了答案。贾政认为,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孙、贾两家所谓“不能了结之事”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晓,不过从贾政“深恶孙家”来看,这个孙家的名声应该好不到哪里去。那么,孙绍祖又是什么人呢?从长相上看,“相貌魁伟,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便”,看上去还不错,但脂评一针见血地评道:“画出一个俗物来。”再看身份,孙绍祖袭了祖上的指挥之职,正在兵部“候缺提升”。最关键的一点,孙家“家资饶富”,脂评写道:“此句断不可少。”从贾赦的品性来看,他把迎春嫁给孙绍祖,贾、孙两家的世交不重要,孙家“家资饶富”才是决定性因素。
  这个推断在第八十回迎春回娘家的哭诉中得到了证实。迎春告诉王夫人,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两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
  对于孙绍祖的这段话,脂砚斋评说是“不通,可笑,遁辞如闻。”不过,根据贾赦历来的德行,孙绍祖前半截的话可信度是很高的。也就是说,贾赦把迎春嫁给孙绍祖的目的,不仅仅是希图孙家“家资饶富”,最重要的是用迎春来抵债!当然,孙绍祖说当年贾府希图孙家的富贵“赶着相与”,则应该是瞎扯。反正当事人都死光了,也就只有随他两张嘴皮乱翻了。
  其次,迎春是怎么死的?
  既然迎春是被贾赦拿去抵债,她在孙家的生活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在第八十回,迎春第一次也应当是最后一次回娘家,跟王夫人哭诉道:
  “孙绍组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再结合第五回迎春的曲目:“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本性懦弱、与世无争的迎春,就这样落入了孙家这个魔窟。
  从判词里的“一载赴黄梁”和曲目里的“一载荡悠悠”来看,不堪忍受禽兽折磨的迎春,最终与姐姐元春一样的死法——悬梁自缢。所不同的是,元春是被赐死,而迎春是自尽。
  最后,迎春死在什么时候?
  刚刚说迎春在第八十回最后一次回到娘家,或许有人会问了,既然八十回后的原稿遗失了,你怎么知道迎春不会再回来呢?实际上,迎春第八十回的一言一行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迎春跟王夫人说了很长一段话,将孙绍祖的所作所为、自己的悲惨遭遇从头到尾都说尽了,如果下次还回来,再作一次复读机?另外,迎春表达了自己生前唯一的心愿:“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如果还有下次,迎春又去旧屋子里赖几天?最关键的是,生性懦弱的迎春在这一次回娘家发出了她一生中唯一一次怒吼:“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这一声怒吼,已是她生命的绝唱!
  按照《红楼梦》的情节节奏,迎春自缢应该发生在第八十一回。逆来顺受的迎春再也无法忍受魔鬼的折磨,悄悄然告别了这个世界。“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那个曾经“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的柔弱女子,自此魂归离恨天。她那一声怒吼,依旧在青山绿水间回荡,声声不绝……

  5 人小心眼大(惜春)

  在第二回有一首诗写道:“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脂砚斋评道:“故用冷子兴演说。”实际上,脂砚斋漏掉了另外一个“旁观冷眼人”——宁府的惜春。
  冷子兴只是王夫人陪房周瑞媳妇的女婿,与贾府素无瓜葛。对于贾府的兴亡,他作为围观群众是情有可原的。可是,惜春自己就是贾府四小姐之一,怎么也做起了“旁观冷眼人”呢?除了巧姐以外,惜春是“正册十二钗”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却偏偏是她“勘破三春景不长”,难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曹雪芹究竟为什么安排年幼的惜春“将那三春看破”?这还得从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说起。
  冷子兴在第二回就说到,贾母极爱孙女,因此除了元春外,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都在祖母这边一块读书。照这样说来,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跟其他的小姐不是一样的吗?不错,环境是一样的环境,但每个人却有自己的特殊性。就惜春而言,她最大的差异性就在于“形容尚小”。
  惜春小到什么程度呢?尽管具体的年龄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几个细节可以给我们提供参考。
  ①第三回,黛玉进贾府见到了姐妹三人,迎春、探春都有详细的面貌描写,到了惜春却是“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②第七十一回,南安太妃别有用心地要“检阅”贾府的小姐,贾母先后叫出了湘云、宝钗、宝琴、黛玉和探春,邢夫人还为迎春没有被召见而生闷气,而惜春至始至终无人提及。
  ③第七十四回“抄拣大观园”时,探春与王善保媳妇爆发了激烈冲突,而“惜春年纪尚幼小,吓的不知当怎样”。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惜春与迎春、探春等人的年龄不是相差一两岁,很可能是在十岁以上。照此说来,惜春与其他的小姐存在很大的“代沟”,缺乏共同语言。在贾府里,没有与惜春年龄相当的伙伴,这种生活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惜春孤僻的性格。
  在贾府诸艳的聚会中,我们极少发现惜春的身影。在第三十七回海棠社开社时,“本性懒于诗词”的惜春欣然接受了负责“誊录监场”的副社长职务,但似乎没有起到过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到了第四十二回,惜春更是以作画为由请了长假,基本告别了“社交活动”。在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她“也是一位不管事的”。
  当然,惜春在贾府里找不到童年的伙伴,但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伙伴。在第七回周瑞媳妇送花时,惜春在做什么呢?“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两个一处顽笑。”由于在贾府没有年纪相仿的伙伴,惜春可以找到的只有智能儿,这样玩来玩去的,也就玩出了惜春内心对“西方宝树唤婆娑”的向往。
  惜春练就孤僻、冷漠的性格,除了年龄因素以外,还有极为重要的家庭因素。
  ①母亲早逝,父亲贾敬“只爱烧丹炼汞”,年幼的惜春缺乏父母的关爱。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而言,是一个无可挽回的灾难。
  ②哥哥贾珍“只是一味高乐不已”,属于臭名远扬的角色。不要说指望他关照惜春,只要他的名声不要连累惜春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宁府“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不是连惜春一并带进去了吗?
  ③宁、荣两府看似很亲密,但血缘关系要追溯到第一代的贾源、贾演两兄弟。因此,除了妙玉以外所有的“正册十二钗”中,惜春与荣府的亲戚关系是最远的。如果在一般的家族,早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形同陌路了。惜春这个比客人还要疏远的“主人”,完全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境地。这样的境地,年幼的惜春能承受得起吗?
  综合年龄和家庭的因素,幼小的惜春没有享受到贾府兴旺的成果,却必须作为其中一员经历贾府的衰亡,孤僻、寂寞的惜春对贾府诸人缺乏足够的亲情。基于这些特点,惜春得以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漠视贾府中人的兴风作浪,洞悉庞大家族的衰败颓丧。“勘破三春景不长”,确实非惜春莫属!

  在第七十四回,“专案组”无意中查出了入画私藏物品的“违纪”案件。不过,入画交待得比较清楚,“专案组”也没有打算深究。但是,惜春的表现极为反常,先是向王熙凤表态:“二嫂子,你要打他,带他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接着竟是追着王熙凤“求情”:“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惜春的反常表现顿时就把王熙凤整蒙了,心想我治家这么多年,只见过讨情的,还从没见过讨罚的,惜春是感冒吃错药了,还是脑袋被门夹着了?
  惜春既没有吃错药,也没有被门夹,她的心思在接下来与尤氏的对话中展露无遗。实际上,通过前面惜春性格的分析,我们已经能够推测出她对贾府生活的厌倦,以及对贾府衰亡的恐惧。惜春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与贾府断绝所有的关系。入画的“违纪”给她提供了一次绝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从惜春对尤氏说的话中,我们感觉到宁府的坏名声已经波及到了惜春。她毅然决然地告诉尤氏:
  “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上了。……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自此以后,你们有事也别累我。”
  尤氏觉得匪夷所思,心想你这么个小毛孩子,哪来的这么大气性?尤氏说惜春是“冷口冷心”,惜春则针锋相对地“教育”嫂子:“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心内原有病”的尤氏“心中羞恼激烈”,却拿惜春无可奈何,只得带着入画,“赌气起身去了”。
  尤氏与惜春“谈判”破裂,标志着惜春与宁府的正式决绝。可以断定的是,这仅仅是惜春计划的第一步。贾母亡故后,惜春将会只身离开荣府,与贾府彻底决裂,开始自己的漫漫天涯路。

  与贾府决裂后的惜春去了哪里呢?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惜春最终的结局是出家为尼。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独卧青灯古佛旁”,曲目中有“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②第七回惜春对周瑞媳妇说:“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
  ③第二十二回惜春的灯谜写道:“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脂砚斋评道:“此惜春为尼之谶也。”
  在高鹗的续书中,惜春确实出家了,但具体情节明显有很大的问题。高鹗写惜春出了家,但却没有离开贾府,而是在妙玉的拢翠庵中修行。这样的情节安排有三大矛盾,第一,与惜春致力于与贾府决绝的方向大相径庭。如果惜春仅仅满足于拢翠庵修行,何必“杜绝宁国府”呢?第二,与画页上的“古庙”和判词中的“青灯古佛”不吻合。拢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新建的,哪来的古庙和古佛?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惜春在拢翠庵修行,也算是比较圆满的结果了,如何又能体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薄命主题?
  在《红楼梦》原稿中,惜春绝不可能留在拢翠庵出家,而是彻底离开了贾府,从此不知所终。那么,她出家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细节。第七十七回,得知芳官等人要出家,水月庵的智通和地藏庵的圆心,巴不得“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两人组团给王夫人灌了一阵迷魂汤,将芳官等人骗了去。由此可以看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通过出家改变自己的悲剧命运,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已。惜春的决绝,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而已。
  或许惜春运气好呢?我们再来看两个细节。第一,第五回判词中写道:“缁衣顿改昔年妆”。第二,第二十二回脂砚斋对惜春灯谜的批语:“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可以看出,出家后的惜春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说直白一点,惜春不过是穿着尼姑装的乞丐而已。画页中的“看经独坐”、判词中的“独卧青灯古佛旁”都暗示,出家后的惜春依旧是孤独的、寂寞的。
  惜春以为,决绝贾府、皈依佛门就能让自己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可是,人的力量在命运的面前是何等的渺小,惜春依旧孤独、凄苦地生活在另一个“贾府”。魂归离恨天,或许才是惜春悲剧的终结。

  6 家亡莫论亲(巧姐)

  王熙凤“可爱的小公主”巧姐竟然也能跻身“正册十二钗”,给气氛凝重的“薄命司”带来了一丝新鲜的青草气息,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新奇。
  其一,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极为特殊的辈分不同的女子。除了巧姐和秦可卿以外,其他十一钗都与贾宝玉一个辈分,而秦可卿属于“大房出小辈”的特殊情况。
  其二,王熙凤、巧姐是进入“正册十二钗”的唯一一对母女。当然,“正册十二钗”中也只有王熙凤生了女儿。
  其三,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得善终的女子。我们从宝钗一路看下来,谁不是悲剧收场?有病故的(黛玉),也有守寡的(宝钗、湘云);有自尽的(元春、迎春、秦可卿)、也有讨饭的(惜春);有沦入风月的(妙玉),也有乐极生悲的(李纨)。偏偏只有一个巧姐,在贾府败亡之后,还能在“荒村野店”“纺绩”,令人不由得感叹她的福大命大。
  其四,巧姐极有可能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出生地不在金陵的女子。在第五回,宝玉在“薄命司”看得很清楚,封条上写的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金陵女子。当然,这里的金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仅指南京,还包括长江下游沿岸一带,比如黛玉、妙玉就是姑苏女子,秦可卿则可能是扬州的。但是,巧姐极有可能是王熙凤在京城生的。说她是“金陵女子”,只能算是“父籍”。
  其五,明明是巧姐的判词和曲目,但真正说她的屈指可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说的是整个贾府,“偶因济刘氏”、“留余庆”、“积得阴功”则是说的王熙凤,只有“狠舅奸兄”、“巧得遇恩人”勉强算得上是在说巧姐的遭遇。可以说,巧姐是判词和曲目的主人,但却不是主角,在曹雪芹公开出来的册子中,仅此一例。
  这些所谓的“新奇”,实际上也是疑点:巧姐为什么能够进“金陵十二钗正册”?对于这个大难题,大概有三种解释:
  “凑数”说。如果没有巧姐,正册就成了十一钗,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种解释也确实太低估曹老爷子的智商了,被脂砚斋认定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的香菱不就是一个合适的人选吗? 
  “辅证熙凤”说。由于王熙凤的判词和曲目,都是着眼于王熙凤的“恶”,为了全面展现这个荣府的核心人物,需要将巧姐拉进来,辅证王熙凤的“善”,引导世人弃恶从善。这种解释多少还靠点谱,巧姐曲目里的“劝人生济困扶穷”,就有这样一层意思。
  “悲剧延伸”说。“千红共哭”、“万艳同悲”是薄命司女子命运的总纲,增加巧姐这个真资格的小辈,说明这个悲剧并不仅仅发生在元春这一代,而是“代代相传”。巧姐从一个富家千金沦落到“荒村野店”去“纺绩”,失去了父母和亲人,虽然相对于其他“十二钗”来说,她幸运地得以苟且偷生,但终究是一场命运的悲剧。

  巧姐进入正册是一个未解之谜,但她的结局却跟迎春一样比较明朗。综合判词和曲目的提示,我们能够推断出巧姐结局的大致方向:在贾府败亡之际,巧姐被“狠舅奸兄”所害,最后得到刘姥姥的搭救,侥幸脱险,并被刘姥姥收养,从此在“荒村野店”艰苦度日。
  跟迎春的结局一样,大的方向虽然有了,但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对于巧姐,我们还是需要丰富几个具体情节。
  第一,“狠舅奸兄”是谁?
  在高鹗的续书中,“狠舅”派给了王仁,“奸兄”派给了贾环、贾芸。在前八十回中《红楼梦》,巧姐的舅舅只有第四十九回进京的“凤姐之兄王仁”。此人品性与贾雨村类似,属于政治投机分子。此次进京,必然是为了找机会谋取个一官半职的。因此,将“狠舅”派给王仁基本上没有争议。但是,“奸兄”就有问题了,贾环虽然品性不咋地,但他不是巧姐的兄长,而是叔叔才对啊。说贾环是“奸兄”,连辈分都整错了。再说贾芸,种种证据表明,贾芸不仅不是参与倒卖巧姐的“奸兄”,反而在巧姐落难之时参与救援行动。高鹗说贾芸是“奸兄”,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我们将会在贾芸的章节中为他拨乱反正。
  既然贾环、贾芸都不是“奸兄”,那么会是谁呢?在贾府草字辈的亲戚中,最有可能就是贾芹。他掌管一帮小和尚道士,在铁槛寺为王称霸,夜夜聚赌,名声一向不好。在第五十三回,贾珍就当面斥责过他:“你在家庙里干的事,打谅我不知道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没人敢违拗你。你手里又有了钱,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
  不仅如此,贾芹这个人还贪得无厌。在第五十三回,贾芹之所以挨贾珍的骂,就是他听说宁府在分年例,自己“没等人去就来了”。年例本来是贾府在年关给“无就业家庭”的“社会关怀”,贾芹都已经在荣府领了差事了,还死皮赖脸地来占分子,这么贪婪的人,贾珍不骂他骂谁?
  本性贪婪、道德败坏,“奸兄”不是贾芹,还会是谁?
  第二,巧姐被怎样害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加害巧姐的人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官府查抄贾家,应该不会连同巧姐这样的小朋友一并抓走,那不是增加监狱的住房和伙食负担吗?正是巧姐在官府的抄没下幸免于难,“狠舅奸兄”就动起了歪心思,索性将她倒卖出去赚钱。以贾芹贪婪的本性来看,这种可能性最大!
  那么巧姐被卖到哪里去了呢?第一回的“好了歌解”中有这样一句:“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脂砚斋评道:“一段儿女死后无凭,生前空为筹划计算,痴心不了。”说的谁呢?从脂砚斋的批语看,应该就是说的巧姐。也就是说,巧姐被“狠舅奸兄”倒卖到了“烟花巷”,成为一名童妓。

  第三,刘姥姥如何得知消息,从而搭救巧姐的?
  刘姥姥身处“荒山野店”,没有电话,更没有互联网,她怎么会知道贾府被抄没呢?这极有可能是一次巧合。在第六回有一句回前批,说刘姥姥第一次来到荣国府,“伏二进、三进及巧姐之归着”。但是,在前八十回,刘姥姥只来过两次,第三次则是在八十回以后,而且这一次应该就是在贾府衰亡之际。
  刘姥姥第三次来贾府“走亲戚”的时候,大有“弹指三十八年,人间变了”之感。曾经富贵荣华、景色如画的贾府,如今已是四壁凋零、残破不堪。刘姥姥辗转到听到王熙凤被暂时羁押在府衙大牢,便用随身的银两买通牢头,在狱神庙得以与王熙凤相见。
  王熙凤、刘姥姥此次“会晤”的情节,在“王熙凤时代”的章节中已经叙述过了。应当说,此时王熙凤最放心不下的,也就只有自己的女儿巧姐。“狱神庙托孤”,让刘姥姥下定了搭救巧姐的决心。也正是这次“会晤”,让巧姐最终“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第四,靠刘姥姥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搭救巧姐吗?还是有其他人的帮助?会是谁?
  既然王仁、贾芹无视亲情,倒卖巧姐,说明其中有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巧姐应该能卖个好价钱,才能勾起王二、贾芹的邪恶。反过来说,要赎回巧姐,也必然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我们都知道,刘姥姥家境贫寒,花点钱打点牢头还问题不大,但要让她出钱赎回巧姐,就算倾家荡产恐怕也是杯水车薪。因此,靠刘姥姥一个人的力量是救不了巧姐的。前面说过,贾芸应该参与了这次搭救行动,但贾芸家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应该也没有如此雄厚的经济实力去赎回巧姐。在搭救巧姐的人中,应该还会有一个拿得出钱也肯出钱的人,这个人会是谁呢?我们在后面贾芸的章节中再说。
  第五,巧姐是否嫁人?嫁给谁了?
  按高鹗的写法,贾府“延世泽”后,巧姐被刘姥姥送回了荣国府。显然,这不符合曹雪芹原稿的意图。贾府被抄没后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更谈不上什么“沐皇恩”、“延世泽”,只剩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从烟花巷脱险的巧姐最终留在了刘姥姥家,并最终嫁给了板儿。对此,前八十回里有明显的伏笔。
  第六回说到刘姥姥一家“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脂砚斋就评道:“‘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真千里伏线!”也就是说,刘姥姥家与贾家真正的瓜葛,不是这里描述的往事,而是数十回搭救巧姐、安排板儿娶巧姐,这才是两家真正的“瓜葛”。
  如果说第六回的伏笔有些牵强的话,那么第四十一回的伏笔就是再明显不过了。当时,随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板儿正拿着一个“佛手”玩耍,手里抱着“大柚子”的大姐儿(即巧姐,此时刘姥姥尚未给她取名)也被奶子抱了过来。大姐儿看中了板儿手中的“佛手”,随即哭闹起来。板儿对这个从探春的房里一直玩过来的“佛手”也腻了,见大姐儿怀中的大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玩”。就这样,板儿、大姐儿实现了双赢,成功交换了“信物”。
  对此,脂砚斋作了两次评语:
  “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
  “柚子即今香橼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为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
  从这里可以断定,板儿、巧姐终成眷属。伴随着贾府的败亡、父母的离去,巧姐也从一个富家千金转变成了荒野村妇,彻底融入了劳苦大众的汪洋大海中。

  7 贾府第一铁公鸡(李纨)

  贾政长子贾珠的遗孀李纨一出场,便令人肃然起敬。她是什么样的人呢?第四回介绍道:
  “李纨虽青春丧偶,且居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这个出身于“金陵名宦”的女子,在父亲李守中“女儿无才便有德”的教育思想下茁壮成长,“认得几个字,记得这前朝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
  对比一下《列女传》中的高行,李纨如果狠点心,割只耳朵削个鼻子,恐怕也是《列女传》中有名了。不过,李纨这种独树一帜的性格特征,已经足以在贾府树立封建礼教的典范了。正因如此,李纨深得贾母、王夫人的怜爱。在第四十三回,众人凑份子为王熙凤庆生,贾母就以李纨“寡妇失业的”,代她出了十二两的份子钱。第五十五回王熙凤病重,王夫人安排李纨打理家务,但又想到她“尚德不尚才”,“未免逞纵了下人”。
  在下人们的眼里,李纨也是绝对的楷模。第五十五回,李纨代理CEO,“因为李纨素日是个厚道多恩无罚的人”,下人们纷纷表示欢欣鼓舞、热烈拥护。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她是贾府的“大菩萨、第一个善德人”。可以说,李纨是最高管理层、基层群众共同认可和满意的守节模范,偌大的宁、荣两府,仅此一人而已。
  不过,有一个细节让我们对李纨与贾府真实的关系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在第二十二回,贾母贾政、王夫人、王熙凤、李纨、宝玉、宝钗、黛玉、湘云、迎春、探春、惜春等人赏灯取乐。在这个庞大的队伍中,偏偏没有贾政的长房孙子贾兰。在这个礼教森严的封建大家庭里,贾兰作为小辈,又是长房,竟然不参加家族的活动,这是怎么回事?更奇怪的还在后面,贾政也觉得不对,便问“怎么不见兰哥”,李纨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去叫他,他不肯来。” 贾政问到贾兰怎么不来,作为儿媳的李纨非但不是正色答言,反而是笑答,这不是全然不把封建礼教放在眼里吗?这样的反应放在宝玉身上,或许说得过去,但放在李纨这个封建礼制的典范身上,就显得尤为奇怪了。
  经过红学家的考证,这段“假语”的背后,隐藏着作为江宁织造的曹家存在过继关系的“真事”。曹家在清朝入关前就入了满八旗,是满清的“世代包衣”,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深得康熙的宠爱,任职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并不是世袭的,但在曹寅死后,康熙又命他的儿子曹颙继任此职。过了几年,曹颙也死了,问题是他死时没有子嗣。于是,康熙又命曹寅的一个侄子即曹頫过继过来,成为曹寅的儿子,继续担任江宁织造。这样,实际上是两家人在织造府里生活,这段家史被化用到了《红楼梦》的创作中。曹寅的遗孀李氏即贾母,而曹颙的遗孀马氏则矮了一辈,写成李纨。也就是说,贾母与贾政是过继子的关系,而李纨在贾府中,是前任织造的遗孀,地位非常尴尬。
  有了这段家史,我们就可以对李纨、贾兰看似怪异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
  首先,贾兰不来,因为这是叔叔家的宴会,主人不请,客人哪能自己舍去脸皮往上贴?李纨到场,因为贾母还在,与贾母的亲缘关系是迈不过去的。
  其次,作为长房长媳,李纨并没有承担起治家的职责,反而“一概无见无闻”,成了绮罗丛里的“槁木死灰”。王夫人只能从贾赦那里把贾琏、王熙凤请来打理。除了李纨性格方面的原因外,她不是这家人、不管这家事的地位也是一个关键的因素。

  基于李纨与贾府的特殊关系,她生活的最大特征,除了“一概无见无闻”以外,恐怕就是抠门了。李纨到底抠门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戴上了“贾府第一铁公鸡”的帽子呢?多的不用看,只需要分析海棠社的历史中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海棠社正式开社是在第三十七回,李纨以“稻香老农”的别号先占地步,并以自己“不会作诗”为由,毛遂自荐担任社长。社长可不是随便当的,要负责召集诗社活动,并在每社评定诗词作品的优劣等级。所谓“诗社活动”,并不是QQ群上发个消息说,咱们何时在何地写诗,写完以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从海棠社几次开社的情况来看,组织者都是要出银子的,不说螃蟹大宴,至少也是茶点小聚。对此,李纨是心知肚明,她明确表态自己要“作个东道主人”。
  不过,作为社长的李纨并没有当成第一社的东道主人,探春主动请缨,由自己这个诗社的发起人承办第一社的活动。刚刚表示自己要“作个东道主人”的李纨生怕形势有变,立即借坡下驴,同意了探春的请求。就这样,第一社就被李纨推给了探春。
  第一社由发起人探春来承办,在情理上似乎也说得过去。那第二社总该轮到早已表示要“作个东道主人”的社长李纨了吧?事情又起了变化。原来,第一社忘了史湘云这个重量级人物。姗姗来迟的史湘云要补作海棠诗。李纨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立即说道:“他后来,先罚他和了诗。若好,便请入社;若不好,还要罚他一个东道再说。”结果出乎李纨的意料,史湘云的诗让众人称赞不已,湘云的这个东道就不该罚了。但是幸运之神仿佛总要眷顾李纨,寄人篱下的史湘云兴致高涨,竟然主动提出自己要作东道。众人不好回绝,李纨当然乐得奉送。但是,史湘云的生活境遇我们是知道的,她哪有这么多闲钱来承办诗社?最后还是薛宝钗为她解的围。
  一连躲过了两社,眼看第三社日子临近,李纨巴望着再有人站出来承办诗社,但所有人都集体保持了沉默。也该沉默了,第一社探春,第二社名义上是史湘云,实际上是薛宝钗,还剩下谁呢?贾宝玉、林黛玉指望得上吗?惜春就更不用说了。眼看难逃此劫,李纨有些坐不住了,不过很快就计上心来——拉赞助!
  第四十五回,眼看第三社日子临近,李纨带领海棠社全体成员来找王熙凤,表面上是请“铁面无私”的王熙凤出山,兼任诗社的“监社御史”,实质上就是让王熙凤出银子。经过一番口舌大战,王熙凤最终拨付了五十两的专款,作为海棠社的活动经费。
  五十两现银拿到手了,第三社应该能够顺利举行了吧?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三社的正经日子九月十六日,由于众多亲戚来访,诗社没有如期举行,李纨的歪招又出来了!或许是从众人凑份子为王熙凤庆生的做法中获得了灵感,在第四十九回,刚刚拿到五十两现银的李纨在九月十七日准备补办第三社时突然提议:鉴于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香菱等新成员的加入,为了在“梅花欢喜漫天雪”的美好景致中,充分彰显“世界人民大团结”的友好气氛,由海棠社“常委”宝玉、黛玉、宝钗、探春各出一两银子,举办海棠社第三次集体活动暨全体(扩大)会议。
  搞什么飞机啊?你不是刚拿了五十两吗?按刘姥姥的算法,史湘云承办了如此大规模的螃蟹宴,也不过二十多两银子,多这么几个人就不够了?李纨分派的份子也就四两银子,她还装模作样地说:“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来,也尽够了。”既然五六两银子就已足够,为什么不从五十两的专款中直接支取呢?
  刘姥姥在第四十回说过:“一两银子也没听见响声儿,就没了”,这里可是整整五十两,李纨不声不响地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李纨何止是抠门,还贪得无厌嘛!

  或许有人会说了,贾母都说人家李纨“寡妇失业的”,再说刚才不是分析了吗,李纨与贾府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捞点银子防老也情有可原啊。既然如此,咱们不妨再回到第四十五回,通过王熙凤为李纨算的一大笔账,来看看李纨的收入到底是怎样一个水平。
  李纨带着众人去找王熙凤拉赞助,洞悉李纨来访由头的王熙凤很快就跳将起来,为李纨算了很长的一笔账。从中我们能够梳理出李纨的主要收入:
  ①月钱,每月二十两(常例十两,贾母认为她“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拉着个小子”,再加十两),每年二百四十两;
  ②园子地取租,具体金额不详;
  ③年例,按“上上分儿”,具体金额不详。
  保守估计,李纨每年的净收入应不少于四百两,而且“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李纨又不能化妆,贾兰在学堂里也有补贴,平日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支出。四百两是个什么概念,感觉有点模糊,不过赵姨娘可以为了五百两的债务去杀人,可以从一个侧面体会到四百两是个多么庞大的数量,更何况这还只是一年的收入。
  坐拥如此丰厚的经济收入,按王熙凤的说法,“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着他们顽顽,能几年的远限?”就算是李纨与贾府没有亲缘关系,觉得不该出这笔钱,那王熙凤拨付的经费你总得专款专用吧?作为“富婆”的李纨竟然连区区五十两都要费尽心机往自己腰包里揣,不是抠门、贪财,又是什么?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死死踩住李纨抠门、贪财的死穴不放呢?因为在李纨的结局里,“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暗示,如果不结合她的抠门、贪财,就很难说得通。
  跟前面妙玉的分析一样,李纨从法理上说也不会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首先,她是封建礼教的典范,与贾府的种种“劣迹”无关。其次,她与贾府没有直接的亲缘关系。与妙玉为了宝玉,主动卷入权力漩涡的结局不同,李纨确实始终都没有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这一点可以从三个细节推断出来。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如冰水好空相妒”,曲目中有“带珠冠,披凤袄”,都与贾府衰亡的总方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②第六十三回,李纨的花令中有“竹篱茅舍自甘心”,她“自饮一杯”后说道:“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这仿佛就是李纨在贾府衰亡之际说出的肺腑之言。
  ③第七十六回妙玉的诗中有“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李纨这么抠门加贪财的人,出几两银子办诗社都舍不得,更不用说在贾府面临经济危机之时出手相助了。在第七十二回,为了缓解贾府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贾琏、王熙凤甚至都想出了利用鸳鸯的便利,将贾母的东西“偷”出来典当换钱这样迫不得已的办法。可是,年收入四百两以上的李纨却始终无动于衷。可以想象,在贾府败亡之际,李纨必然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鉴于李纨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曹雪芹在第五回的曲目里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也就是说,你攒点积蓄防老无可厚非,可也不能太离谱啊,你得想着为自己的儿孙积点德才对啊!孔子曰:“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到了李纨这里,却是“见小利,则乐极生悲”。“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不笑你笑谁?
  李纨对贾府的衰亡极度冷漠,贾兰又会是什么表现呢?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第九回学堂大混战中,贾菌准备出手,同桌贾兰却“是个省事的”,连忙劝阻道:“好兄弟,不与咱们相干。”对比一下李纨说的“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是不是顿生“有其母必有其子”的感觉?无怪乎贾政在第二十二回说贾兰是“天生的牛心古怪”,其实李纨、贾兰都是这副德行。

  李纨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让她既“如冰水好空相妒”,又遭遇了“无常性命”,最后受到世人的耻笑呢?
  从画页中“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披的美人”,以及曲目中“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来判断,李纨的结局与贾兰有直接关系。“头戴簪缨”、“腰悬金印”、“爵禄高登”的不会是寡妇李纨,只可能是贾兰。
  在第一回“好了歌解”中有一句“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莽长。”脂砚斋评道:“贾兰、贾菌一干人。一段功名升黜无时,强夺苦争,喜惧不了。”这说明,贾兰中举了!在第二十六回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宝玉看见贾兰在射鹿,还把他数落了一通。贾兰回答:“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从这个细节可以推测,贾兰可能是中了武举,因而“爵禄高登”。
  得益于贾兰中举,李纨瞬间也成了“凤冠霞披”、“带珠冠,披凤袄”的诰命夫人。母子二人“鲤鱼跳龙门”般的巨变,与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悲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赢得众人倾羡的目光。
  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如日中天的母子二人对贾府的衰亡无动于衷,甚至可能无情拒绝了刘姥姥让他们出资搭救巧姐的请求。贾兰会说:“不与咱们相干。”李纨会说:“不问你们的废与兴。”刘姥姥老泪横流却无可奈何,只得转身离去,另想办法。
  不过,李纨、贾兰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贾兰很快就被废黜,短暂的荣耀戛然而止。李纨或许在贾兰中举之时乐极生悲,抑或许在贾兰被废黜后急火攻心,终逃不过魂归离恨天的悲剧命运。母子二人的“现世报”,终成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可以说,李纨的悲惨遭遇,给天下见利忘义乃至损人利己之人上了生动的一课,借用巧姐的曲目来说,“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8 红颜自古多命薄(秦可卿)

  在《红楼梦》所有的人物中,秦可卿无疑是谜团最多的。作为“正册十二钗”之一,秦可卿不仅身世卑微,更重要的是明显戏份太少。在前八十回,秦可卿的戏份勉强压过年幼的巧姐,但前面我们分析过,巧姐在八十回后将有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而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亡故了。这么少的戏份,怎么能够进入“正册十二钗”?
  秦可卿最大的谜团还在于,她的判词和曲目,与她的故事情节完全对不上号。在第五回,秦可卿的画页上是“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判词中有“情既相逢必主淫”之句,曲目中又有“宿孽总因情”之句。我们找遍了前十三回秦可卿出场的场景,都找不出与此对应的情节,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秦可卿的谜团,第十三回的三句批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
  也就是说,秦可卿一个重要的故事情节是“淫丧天香楼”,判词和曲目应该都对应着这个情节。但是,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过程中删去了这一情节。这也就造成作为“正册十二钗”的秦可卿不仅戏份极少,而且情节与判词、曲目无法对应。
  那么,“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个什么样的情节呢?由于曹雪芹并不是自愿地删除这些内容,因此对一些细节没有进行调整,让我们得以窥探其本来面目。不妨通过第十三回留下的诸多“残迹”,来还原秦可卿的死亡真相。
  ①得知秦可卿死去的消息,宁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批语写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如果秦可卿的死是因病重医治无效,众人能有什么“纳罕”和“疑心”呢?这说明,秦可卿是非正常死亡,而且与“天香楼事”有直接关系。
  ②可卿死后,贾珍在众亲属面前“哭的泪人一般”,众人相劝,商议如何料理,贾珍“拍手”说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悲痛得“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就奇怪了,媳妇死了,老公不悲伤,倒是老公公哭得死去活来。这不由得让我们联系到焦大骂的“爬灰的爬灰”,确实由不得众人不“纳罕”、不“疑心”。难道是贾珍看重亲情、多愁善感?那我们再看一下第六十三回,亲爹贾敬服丹药中毒身亡后,贾珍是什么表现。当时,贾珍、贾蓉“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进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哭哑了方住。”孰真孰假,一目了然。看来,贾珍与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天香楼”则极有可能是贾珍、秦可卿二人幽会的场所。
  ③文中写到安排道场,请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谶,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批语写道:“删,却是未删之笔。”秦可卿能有什么“罪孽”、“冤孽”需要免、需要解、需要洗呢?为什么又要设坛在“天香楼”呢?如果贾珍、秦可卿的关系假设成立,那么这里就存在什么疑问了。
  ④秦可卿死了之后,贾珍为了丧礼风光,便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贿赂宦官戴权,贾蓉得封“龙禁尉”。贾珍这人太具黑色幽默了,儿子贾蓉在他跟前晃了这么多年,他都没有想起来给儿子捐个官。儿媳妇死了,为了丧礼的风光,才花银子给儿子谋个封赏。正应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贾珍、秦可卿的非正常关系,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
  ⑤秦氏丫鬟瑞珠“触柱而亡”,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情节。主子死了怎么丫头也跟着殉葬?难道是出自于她对主子的忠心吗?脂砚斋的批语立即露出了端倪:“补天香楼未删之文。”也就是说,瑞珠与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幽会的情节有关系,她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促使她在秦可卿亡故后选择一死了之呢?只有一种可能——她是知情人,而且是在无意中偷窥到的。秦可卿一死,瑞珠担心贾珍找自己的麻烦,与其到那时生不如死,索性现在就一死了之。瑞珠的死对贾珍而言,可以说是了却了心腹大患,贾珍“遂以孙女之殡殓”。
  ⑥小丫鬟宝珠“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在第十六回,在秦可卿灵柩送到铁槛寺后,她“执意不肯回家”,也就是终身出家为尼,贾珍“喜之不禁”。这就更奇怪了,秦可卿的丫鬟到底中了什么魔咒?怎么一个接一个地“精神失常”?难道宝珠也是偷窥到了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的奸情?应该不会,否则她也应该一死了之。但是,宝珠确实是知情人,是平日里关系密切的瑞珠告诉她的。秦可卿耻情而亡,瑞珠以死避祸,对宝珠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她决意远离是非场,从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根据以上“残迹”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断定:贾珍、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而且对应了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天香楼”便是二人平日里幽会的场所。贾珍、秦可卿某一次幽会时,被丫鬟瑞珠无意中发现,秦可卿担心奸情暴露,遂在天香楼自缢身亡。

  第十三回的“残迹”告诉我们,贾珍、秦可卿的奸情绝不是空穴来风,而宁府也确实有这样的“优良传统”。第六十四回写到贾珍、贾蓉“素日有聚麀之诮”。什么是“聚麀”呢?《礼记?曲礼》上记载:“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也就是说,是父子与同一个女人发生关系的兽性行为,骆宾王在《代徐敬业讨武氏檄》中历数武则天的罪状,其中就有:“践元后于翬翟,陷吾君于聚麀”。这里说贾珍、贾蓉“聚麀”,除了父子二人与尤氏姐妹的奸情以外,应当还包括秦可卿在内。第六十七回,王熙凤就对平儿说过:“那边府里的丑事坏名儿,已经叫人听不上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则毫不保留地告诉宝玉:“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根据前面的分析,焦大所骂“爬灰的爬灰”算是有着落了,那么“养小叔子”的是谁呢?前面我们已经排除了王熙凤的嫌疑,“养小叔子”的这个人极有可能还是秦可卿。那么,她养谁呢?——贾蔷!
  曹雪芹为贾珍、秦可卿的特殊关系留下了诸多“不写之写”,但秦可卿与贾蔷的关系却隐藏得极深。不过,第九回介绍贾蔷的一段话还是让我们找到了突破口:
  “这人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弟兄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淫议之词。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贾蔷、秦可卿是极有可能发生奸情的。其一,他“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并且与贾蓉“最相亲厚,常相共处”,跟嫂子秦可卿低头不见抬头见,谋面的机会很多。其二,他“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能够讨得秦可卿的欢心。严格来说,这两点都只能是可能性,能坐实贾蔷、秦可卿关系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先是下人们生出“诟谇淫议之词”,接着贾珍觉得“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
  按照我们对贾珍的了解,下人们的这些“诟谇淫议之词”应该针对他贾珍才对啊,或者是贾蓉也可以理解。但如果针对贾珍或者贾蓉,他撵贾蔷干什么?招你惹你了?这说明,下人们的“诟谇淫议之词”是针对贾蔷的,但光有他一个人也成不了花边新闻啊,下人们是在传他跟谁的“桃色新闻”呢?
  尤氏?第七十六回她对贾母说:“我们虽然年轻,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而贾蔷多大呢?上面说得很清楚,十六岁。贾蔷跟尤氏年龄差异这么大,难道他有恋母情节?
  如果不是尤氏,能在下人之间引起极大轰动,同时让贾珍敏感地认为“自己也要避些嫌疑”的人,也就只有秦可卿了。焦大所骂的“养小叔子”,应该就是骂的秦可卿和贾蔷。下人之中传言四起,让与秦可卿同样存在奸情的贾珍如坐针毡,生怕自己与秦可卿的奸情暴露,这才将贾蔷打发出去自立门户。巧合的是,秦可卿所用的棺木,偏偏又是贾珍所买、“樯木”所制。
  由此看来,焦大骂的“爬灰”、“养小叔子”都指向了秦可卿。无怪乎判词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目也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核心内容就是一个:随着秦可卿的到来,宁府的辈分彻底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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