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7月17日《北京晨报》)
如果易延友副教授真的用“证据法”理论分析李某涉奸案,可谓专业对口了。但看了易延友副教授的相关言辞,就算站到李某某家人的立场上,也是大失所望。不仅如此,易延友“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论调,简直是在为李某涉奸案“帮倒忙”。
何以见得?暂且不用相关法律来讨论李某涉奸案,就对此案的普遍舆情而言,其中不乏阶层对立引发的情绪。假如李某某不是“星二代”,一起性侵案,根本不会引起如此的舆论关注。舆情对此案的紧追不放,本身就隐含了对涉案的权贵子弟,会不会得到权力包庇的担忧。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易延友若要助李某家一臂之力,必须发挥“证据法”副教授的专业特长,寻找到既有利于减轻李某某的罪责,又让拭目以待的公众心服口服的证据。这才显得“专业对口”。
现在倒好,易延友竟然哪壶不开提哪壶,不但没有运用法律的公正性消解舆情中的阶层对立情绪,反而强化阶层优势,扩大社会阶层间的裂痕,增添人们对优势阶层的不满情绪,引发更强烈的舆论对势。这不是在帮倒忙?而且,易延友的“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无论在法理或社会伦理上,都不堪一击。
其实,李某涉奸案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尴尬。从“帮不上忙”的律师请辞,到“倒打一耙”的无罪辩护,直至“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退而求次,都让李某涉奸案还未开庭,就已经被舆论拷问的体无完肤。若说相关的律师和专家无能?其实未必。试想,沦落到罔顾法律、颠倒是非的辩护,谁能找到合符现行法律和社会道德的逻辑?而相关律师和专家,在为李某涉奸案的辩护言辞中露出的破绽,也不是法律知识的匮乏或专业知识的欠缺,而是理屈词穷下的胡言乱语。
因此,易延友副教授的登场,只是又来一个“帮倒忙”的。他所谓的“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实际上是把公众对权贵会不会占法律的便宜,拿到开庭前让公众讨论。但是,这种“讨论”,除了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权贵阶层的狂妄自大外,反而在约束李某涉奸案的从轻空间。假设李某涉奸案确实存在法律上的从轻因素,但一旦判决结果出来后,公众如果觉得太轻,会不会质疑其占了阶层的优势?这就让即使是公正的判决,也有可能蒙上徇私枉法的阴影。
笔者之所以说易延友副教授是在“帮倒忙”,因为,人们对权贵子弟涉案的关注,已经注意到了其阶层优势,而易延友的“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一下子把这种优势具体化了。而这种“优势”本来就社会不公的产物,难道还要延伸到弱势群体受到强势群体侵害时?这让即使想给李某涉奸案“酌情”的法庭,也可能为此避嫌。
值得提醒这些“帮倒忙”的人,别把阶层优势当做有利的制高点,在阶层分化、对立的当下,这个“制高点”可能也是“断崖”。易延友副教授“一言激起万条骂”,就是最好的佐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