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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何以害怕家丑外扬?

自古以来,“家丑不可外扬”已成为世人约定俗成的一条清规戒律,凡是被认为是丑事、错事或坏事,大都不愿对外张扬,总觉得有损脸面,日后难以为人。

然而恰恰就有这么一个“不识时务”的年轻人,他不仅把“家”里的丑事向外张扬,而且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让更多的世人知道。

这个“不识时务”的年轻人姓杨,乃吾之朋友。前不久,他以特约通讯员之名,写了一篇关于他们单位因安全隐患而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道。文章见报后,在全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厂长知道后,更是怒火中烧。当得知稿件系本单位杨君所为,于是大动肝火,找到杨君,严厉地质问他,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利,这不明摆着让他这个厂长下不了台吗?而后在全厂职工大会上,不仅点名批评,而且当场宣布扣除杨当月工资,停职反省。杨君不服,层层上告,直到上级主管领导干预之后,问题才得以妥善解决。对此,笔者在愤愤之余,想“求教”于那位厂长大人:既然安全事故发生了,“家丑外扬”又何妨?

据杨君告知,那位厂长平时也爱讲“安全生产如何重要”一类的话,还经常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墙报、广播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几年来,厂里还连续获得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乍一看,该厂长的安全意识也够强的了,令人钦佩和称道。但是,为何这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却又怕见“光”,继而对一个敢说真话的无名小辈“大动肝火”?道理显而易见,因为这样的“家丑”一旦“外扬”,厂誉将会受到损害,“先进”将会不翼而飞,升级将会成为“泡影”,自己的仕途将会受到影响,厂长还有面临被罚款和撤职的可能,难怪厂长大人要“怒火中烧”了。

也许有人会说,厂长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本厂的声誉,没有错。然而,厂长的行为恰恰证明了他言行不一的“为我”思想,他名曰是为了维护厂誉,而实际上是他淡化了对安全的宣传教育作用,怎能说没错呢?我们知道,能触及人的灵魂并能让人为之警觉和引起重视的,往往不是来自大小会议和领导口头上“空洞无物的说教”,而是活生生的摆在人们面前不可抹杀的铁的事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为的是让职工真正懂得安全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因为“最好的节约是安全,最大的浪费是事故”。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谁又希望鸡蛋往石头上碰呢?我们讲安全,是以事实为前提的。当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危害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引起重视和注意,并加以提防,避免再度发生。可是那位厂长为何如此害怕“家丑外扬”呢?

记得湖南卫视“世界大不同”曾播发过一条新闻,说的是某省煤矿一次性造成21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但该矿领导怕“家丑外扬”,竟与死者家属采取攻守同盟的欺诈手段,上报死者名单只有7人,其余14名死者隐瞒不报。但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再狡猾的领导也躲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事情败露后,在当地引起哗然,纷纷谴责煤矿领导置死者于不顾的卑劣行径。

诚然,哪个单位发生了安全伤亡事故,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既然发生了,就要敢于面对现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引起全体职工的高度重视,加大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让警钟在广大职工的心中长鸣。如果事情发生了,还要一味地封闭,怕别人知道,又怎能引起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呢?

2008年9月8日发生在山西襄汾的重大溃坝事故,至今仍令人感到心有余悸,267条生命就这样在某些领导的漠视中被葬送。这次重大的溃坝事故,虽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但在国内甚至国际上均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影响,其教训之惨痛令人揪心!

惨痛的教训应该给人以警示,然而有些领导大权在握,根本听不进民意,一个心眼只为了抓生产,抓经济效益,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比如2013年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向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在动火作业时因违规操作造成储存20吨甲醇的939号罐发生爆炸,引起附近的三个煤化储存罐相继着火,造成4人死亡。6月3日,湖南邵东县司马冲煤矿不顾当地政府下达的停产整顿的指令,非法组织生产,工作面微风作业造成瓦斯聚集,放炮引发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就在同一天,吉林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1人遇难,77人受伤。6月8日,厦门又发生公交车刑事案件,造成47人亡。

按某些领导“家丑不可外扬”的教条说法,像以上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国内媒体不予曝光,不把事实真相告诉人民,还一味地隐瞒或者谎报实情,不知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多大后患。

我们讲安全,就要敢于把发生在身边的“悲剧”剖析给人看,让人们从血的教训中唤醒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安全生产中造成的事故和伤亡也是难免的。但作为一个单位领导,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把人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严格把关,堵住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就要勇于承担责任,摆脱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种种忧虑,不要怕“见光”,不要怕上级批评,更不要害怕丢掉“乌纱帽”,而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更不得人为地加以封锁和隐瞒。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为了职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不再受损失,作为企业领导,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的宣传力度,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因为安全与生产同步,谁赢得了安全,谁就赢得了时间,赢得了效益。我想,还有什么比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真正认识和理解更重要呢?(文∕东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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