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了贷款额度方面的政策,夫妻双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借款人一人缴存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而此前无论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贷款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省直公积金一人贷款最高40万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了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对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此前的贷款政策为,无论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还贷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这意味着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将由80万降至40万元。据了解,该政策目前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相同。

  异地贷款最高由50万降至40万

  通知还明确,相应的最高限额内,实际贷款额度按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确定。

  根据计算公式,贷款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的占收入还款比例(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系数暂定为0.4)

  假设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为1500元,贷款20年,实际贷款额度为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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