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小区中,很多业主对于物业费上调的问题,反应特别激烈。凭什么涨?还有,不少小区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委会在续聘、选聘物业企业时大多遇到上调物业费的要求,物业费长期保持不变的现状正在改变。有的业主对此提出质疑,还有部分小区不惜更换物业企业寻求低价位。物业服务是市场行为,物业费标准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适时调整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业主应理性对待。此外,物业费价格与服务品质对等,一味追求低价可能影响房产的保值增值。
业主偏好 物业费用一味趋低
在一些经历过物业费调价的小区,涨价无一例外地在小区内引起了或大或小的风波。物业企业因无力承担各种成本增加带来的亏损,不得不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这样一来反而让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要求物业公司降价的呼声更加强烈。据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忽视对居住环境品质的维护,认为物业费越低越好是业主普遍存在的一大认识误区。
降低标准 不利房产保值增值
物业行业内,多数物业人纷纷表示,尽管物业企业存在良莠不齐的现状,但是任何企业能接下一个项目都是多方努力的结果,一般都会认真对待。在这种情况下,某些企业为迎合业主选择提供超出本身服务能力的“超值服务”,赔本赚吆喝,坚持不了多久便只能在提价与撤出之间做出选择。
毕竟,物业行业并非公益行业,其经营成本由10项构成(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其中人工费用受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法》制约,水、电、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都需要遵照相关部门的定价执行,物业企业可控部分很少。希望大家不要认为与物业公司约定物业费可以“砍价”,也不要盲目更换物业企业。多次更换物业企业的小区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业服务标准,居住环境逐渐恶化,不利于业主房产的保值增值。
拒交费用 侵害交费业主利益
在各小区中,因为各种原因欠交拒交物业费的现象或多或少存在着。由于物业服务是公共性服务,无论收费率多少,不可能因为有的业主不交费而选择服务对象。不交物业费表面上看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实际上是侵害了其他交费业主的利益。物业费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公共部位的使用和维护的。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楼栋有十几户业主,在物业费收缴率100%的情况下可实现楼道照明365天,如果有个别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因此没有足够的钱购电,只得减少楼道照明天数。这样一来,不交费业主应缴的照明费用其实是由交费业主分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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