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住房购置过程涉及收费项目清单
(2016年6月30日更新)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执收单位 | 备注 |
1 | 房屋登记费 | 住房(含房屋权属证书)80元/件,非住房(含房屋权属证书)550元/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价费字〔1992〕641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苏价服〔2008〕167号,苏价服〔2008〕308号、苏财综〔2008〕75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5〕1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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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转让手续费 | 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50% | 发改价格〔2015〕2136号,苏财综〔2016〕12号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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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不配备电梯的房屋75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房屋120元/平方米;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30元/平方米;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45元/平方米 | 苏府规字〔2012〕1号,苏住建规〔2012〕11号 | 住建部门 | 新建商品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交首期维修资金。 |
4 | 房产测绘收费 | 预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30元/㎡,工业厂房0.40元/㎡,其他房产0.50元/㎡;实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60元/㎡,工业厂房0.70元/㎡,其他房产1.0元/㎡。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每件只收取20元配图资料费 | 苏价服〔2004〕304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苏价房地字〔2004〕229号 | 房产测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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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地登记费 | 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18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 国土(籍)字〔1990〕93号,财预〔2000〕127号,计价格〔2000〕25号,苏财综〔1999〕81号、苏价房〔1999〕134号,苏价费〔2000〕164号、苏财综〔2000〕87号,计价格〔2002〕1734号,财综〔2011〕104号,苏财综〔2011〕79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5〕1号 | 国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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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地证书工本费 | 普通证5元/本,国家特制证20元/本,由个人自愿选择 | 国土〔籍〕字〔1990〕93号,计价格〔2001〕1531号,财综〔2004〕5号,苏财综〔2004〕63号 | 国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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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 |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收 | 苏府办〔1999〕5号 |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后交环卫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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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苏价规〔2013〕4号,苏价规字〔2014〕4号 | 物业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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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收公共能耗等代收代交费用 | 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 | 苏住建规〔2011〕14号 |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后交供水、供电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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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居民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 | 普通燃气表户内工程材料安装费280元/户;附带IC卡计费装置的为570元/户。原有普通燃气表用户自愿要求增装IC卡计费装置的为260元/户。 | 苏价工字〔2006〕24号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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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服务双方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价 | 房地产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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