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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和2014年度苏州市企业年报分析报告

  

江苏省苏州市工商局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江苏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苏州市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开展了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工作。截至2015年6月30日,苏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结束。全市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为26.06万户,年报率为93.9%,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居第二位;全市参加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为30.44万户,年报率为90.2%,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居第一位。

  年报的主要做法

  为切实抓好全市企业年报工作,苏州市工商局主要采取4项措施,为企业提供行政指导,全力畅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开展“全覆盖”宣传。

  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向社会解读宣传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和部署,宣传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企业年报工作的服务举措,提醒企业年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利用各级政务网、公告栏、行政中心窗口、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企业年报宣传;印制并发放《给企业的一封信》,制作并在苏州电台播放《今年你年报了吗》动画视频,督促企业主动开展年报工作。

  ——进行“全员式”培训。

  对内,分级组织全市从事监管工作的干部专题培训企业年报软件操作流程,讲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每名监管干部熟练掌握年报公示制度内容和业务规范流程,增强操作服务能力。对外,借助集中培训、企业沙龙、工商企业联线等平台,对企业工商联络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及政府招商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详细介绍年报的相关政策、实施意义、操作指南、后续监管意见及常见问题等。

  ——做好“全方位”保障。

  在各级行政中心服务窗口发放《企业年报公示操作手册》;在县(市)、区局和各基层分局办事大厅设立企业年报工作服务指导站,有条件的单位配备外网电脑,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便于前来咨询的企业就地开展网上年报;主动对接各级开发区和辖区内重点大型企业联络员,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年报培训,实施“点对点”培训指导服务,对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派人上门辅导,做好申报工作。

  ——做到“全过程”关注。

  密切关注企业年报实施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的抽查核实,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市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着重对各地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年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指导。定期通报各地企业年报进度。做好企业年报情况的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内资企业呈现四大特点

  全市应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内资企业为26万户,完成24.4万户,年报率为93.8%;应参加2014年度年报的内资企业为31.9万户,完成28.7万户,年报率为90%。内资企业年报呈现四大特点:

  从申报情况看,苏州市内资企业2013年度年报率为93.8%,高于2012年度年检率约3个百分点;2014年度年报率为90%,与2012年度年检率基本持平。一方面说明全市内资企业存活率和活跃度较高,另一方面表明,年检制度取消后,苏州市内资企业仍然关注国家有关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能够自觉履行企业年报公示义务,诚信自律意识较强。

  从企业类型看,2013年度苏州市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年报率较高,分别为95.4%和94.3%,而个人独资企业相对较低,为93.8%。2014年度苏州市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年报率分别为90.9%和91.1%,个人独资企业的年报率为89.6%,两个年度的年报情况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越是规范,企业活跃程度也越高。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苏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均超过90%的行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8类行业,表明苏州市在保持制造行业等传统优势行业发展的同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数量和质量均得到快速提升。

  从企业经营状况看,在2013年度应年报的内资企业中,申报“停业”或“清算”的不经营企业和未年报的企业占存续企业总量的8.2%。在2014年度应年报的内资企业中,申报“停业”或“清算”的不经营企业和未年报的企业占存续企业总量的12.7%,较上年度有较大增长,表明苏州市内资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步伐正在加快。

  外资企业呈现三大特点

  全市应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外资企业为1.72万户,完成1.66万户,年报率为96.5%;应参加2014年度年报的外资企业为1.85万户,完成1.74万户,年报率为94.1%。呈现三大特点:

  ——外资企业活跃程度高。

  一方面,从企业年报总体情况看,苏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外资企业年报率分别高于2012年度外资企业年检率近6个和5个百分点,表明苏州市绝大部分外资企业关注改革政策,能够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同时也反映出企业年报工作的实施增强了企业申报的便利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从区域年报情况看,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等地外资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率均超过95%,其他城区外资企业年报率在92%左右,原因主要与外资产业结构相关,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等地外资企业主要为制造、化工等生产性行业,其他城区外资企业主要是餐饮、零售等服务业,且分支机构较多,企业生命周期较短,更迭速度较快。

  ——外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

  在已年报外资企业中,制造业、房地产业占比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制造业占比由69.8%下降到67.6%,房地产业占比由2%下降到1.9%。而服务业占比则呈现上升态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由9.7%上升到1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由3.4%上升到3.8%,住宿和餐饮业由2.7%上升到3.1%。

  在2013年度应年报的外资企业中,申报“停业”或“清算”的不经营企业和未年报的企业占存续企业总量的6.3%。在2014年度应年报的外资企业中,申报“停业”或“清算”的不经营企业和未年报的企业占存续企业总量的9%。

  在未年报外资企业中,制造业占比约为三分之二,表明苏州市中小规模外资制造业企业正在重新洗牌。

  ——外资企业盈亏比例变化幅度较小。

  在已年报外资企业中,盈利户数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亏损户数和纳税户数的占比略有下降,其中,盈利户数的占比由43.3%上升至44.1%;亏损户数的占比由46.2%下降至44.5%;纳税户数的占比由80.1%下降至77%。变化幅度在4个百分点以内,表明外资企业总体经营状况平稳。

  年报工作体会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部署,9月上旬,由苏州市工商局局长刘海东,副局长蒋亚亭、钱玲分别带队,外资处、个企处相关人员组成3个小组,分赴辖区内各市、区,对年报抽查情况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督查。此次专项督查实地检查了辖区9个市场监管局所辖的16个基层分局,涉及抽查的企业1101户,占抽查总数的26.01%。督查组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汇总分析遇到的困难,传达总局、省局精神,沟通解答基层提出的疑难问题,收集合理化建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顺了工作思路。结合专项督查情况及对企业年报情况的大数据分析,对年报工作有三点体会。

  ——信用监管理念已在基层牢牢扎根。

  全市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占比约8.2%,目前主动申请移出的企业有1800家。申请移出的企业除了少数是自己发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主动提出请求的以外,绝大多数是因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限制前来要求移出的。这其中,大部分是受到银行账户管理限制,也有一部分是招投标信用限制。此外,加入电商平台和商业联盟、签订供货合同、网络平台申请广告、进入卖场、参加展会,甚至一些地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国、企业职工申请贷款、申办银行POS机也出现了信用受制的情况。很多身处一线的监管干部明显感受到这项工作对原有管理模式带来的根本改变,认为企业信用监管是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社会共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抓手和重要平台,贴近基层监管的实际需求,纷纷表示要抓住契机,做好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由此可以看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支撑下,一张由社会各方参与编织的信用监督制约大网正逐步形成。

  ——抓住机遇推动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年报公示不能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要通过各种宣传,让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对企业年报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将企业年报情况作为社会征信的重要内容。同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将企业年报宣传工作做在平时,不能等到要开始年报了再去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好询问、查看、大数据等方式方法,重点关注因疏忽大意而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尽量避免企业已申请未确认、已确认未年报、已报了上一年度而忘了下个年度、已填报未公示等4种情况发生,提醒市场主体按时履行年报义务。

  ——多措并举健全完善对失信企业的约束机制。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予以约束限制。自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实施以来,苏州市已有相关部门尤其是金融部门、部分外国驻苏州领馆在办理贷款、签证手续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管等人员在贷款、出境等方面进行了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失信企业的约束。但站在构建社会共治机制的角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拓宽信用约束的领域,真正发挥信用大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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