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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春论语:对认知语言学理论定位的思考


赵彦春论语:对认知语言学理论定位的思考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取向自然是值得肯定的,其对语言规律的揭示便于我们在高层次的理论建构中合理地纳入认知因素,在语言教学和词典编纂中整理和利用语言中表现或蕴藏的认知价值。但是,以一种取向否定另一种取向则是不足取的,而且其自身的理论取向也需要在更多的参照系下进行审慎考察——在它挖掘认知价值的同时也有可能形成新的遮蔽,比如对语言逻辑的离散性、层级性、递归性的遮蔽。

很多语言学科的研究对象都只是客体,而认知语言学把存在于人这一既是客体又是主体的成分纳入到语言研究中。它对语言的形成和理解进行经验性解释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具体说来,它对概念的形成、词汇化的产生、词义的衍生乃至意义的创生都很有解释力。不过,主观因素固然重要,但应让它适得其所,而不应不顾条件与制约而任意夸大它的作用。我们之所以作如是观,主要基于两大理由。首先,语言的起源和发展不可能只有外部因素。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句法与语义的关系正如认知语言学所表明的那样将是不可能分离的,而1.3.2的讨论表明句法和语义不是一回事。认知语言学否认句法语义的不可分离性,但它又不得不承认句法和语义不是一个概念,所以其本身是矛盾的、悖论的。它否认句法语义的分离,正如否认子鸡与蛋壳的分离一样;而其对句法语义相分离的认可,正如认可子鸡与鸡蛋的分离,但在其认可的同时却否认鸡蛋有内在机制,似乎光靠温度子鸡与蛋壳便能分离一样。这种既否认又认可的情况看似辨证却是经不起逻辑验证的。其次,由于主观因素,语义肯定不是僵死不变的,但其不确定性是相对的,语义还有其客观性的一面,而且即便是语义的理解也不是完全任意的。意义不确定的结论失之片面——不确定仅限于内涵而不是外延。基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作如下论断:如果夸大主观而忽略客观、夸大外因而忽略内因,那无疑就是以偏概全,甚至是本末倒置了。

从事科学研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守逻辑的同一律:语义之于语言固然重要,但它毕竟不等于语言,两者不具有同一性(identity)。其一,从共时角度看,语言是一套有其内在逻辑的表征系统,语义也受其制约,而认知语言学所看重的只是经验对语言的驱动以及语言形式作用于世界时所表现的内容。其二,从历时角度看,就算我们接受语义驱动句法的说法,那么认知语言学也很难充分解释语言之间的巨大差异。比如,在人类认知模式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人类语言为何会有千差万别的音义组合形式以及任何个体语言都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和各自各不同的组合规则?其三,语义与句法本是共生关系,无所谓孰先孰后,因此如果认定一方决定另一方将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式的论证,而且这样的论证是二律背反式的,不可能达到以一种假说推翻另一种假说的目的。如果仅仅以先有无机物后有有机物、先有无脊椎动物后有有脊椎动物之类的进化论观点来推断和论证更为复杂的语言起源问题,这似乎表现了科学活动中本不应该存在的武断和意识形态的操控。

认知语言学的方法论是否更可取呢?归纳固然重要,但由于归纳的不可穷尽性,理论的设定不能不以演绎逻辑为基础——演绎推理规定着归纳活动的目的和方向。与此相应,认知语言学强调语义在语言中的主导作用,并把它看作句法的动因,把人的认知能力与对语言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这点上它似乎比传统语言学流派只侧重研究语言本身要进步。但是,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进步理解为退步,因为就其方法论而言它回到了语文学时代的研究范式。那时对语言的研究还没有今天的专业架构,因此它对语言系统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它没能悬置非语言因素,词汇和语义的研究都比较含混。当然,当前学术语境下的认知语言学已不是传统语文学所能相比。但它有必要采用更多的参照系,以泛时视角能够说明语言的表征特点和规律,但仅此并不能颠覆语言的共时系统。而且,涉及语言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如果不按照逻辑的层级体系组织起来并适当悬置不相关因素,便有悖于科学研究的理想化方法。其实,若没有悬置法则,便不可能产生科学或专业。

认知语言学派与转换生成学派都以发展普通语言学为根本指向,都想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但它们一个强调语义,一个坚持形式,似乎相持不下,不可协调。其实,形式和语义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它们既对立又统一,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只是研究者要明确各自理论的作用范围和互动的程度。认知语言学否认先验、瓦解本质,惟经验独尊、惟语义独尊;乔姆斯基则坚守本质论,做出了先验的设定,特别强调体现人类语言内在性和生成性的句法机制。认知语言学的经验论解释虽然更具有心理现实性,但它无论如何都难以化解自身的矛盾。乔姆斯基突出先验性以及根源于此的句法自主性,但他并不否认经验的作用。他关于语言设计的三大要素中,其一便是经验(见注释6)。而且,他也并不排除语言使用中的主观因素和环境因素,只是他以奥卡姆的剃刀尽量剔除在他看来与其研究不相关的或不构成充要条件的东西。我们认为乔姆斯基的方法论取向基本上是正确的,当然其研究过程中造成的扭曲是应当避免的。公允地说,认知语言学的外部解释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语境对语义的调节作用,但它应剔除不合理的部分,回到有限与无限、变与不变的张力中来。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由运动着的客观实在组成,而人类对客观实在的认识具有能动性,即人类可以通过感性认识达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也就是对其内在规律的认识。语言也很有可能是在主客观的互动中形成的,但是语言只存在于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人类身上,而不存在于其他物种,这一事实实在是大大地困惑了人类。我们密切关注其他物种的“语言”能力,但它们的语言到底是如何运作的迄今还是一个谜。最令我们困惑的恐怕还是我们人类自身。人类语言似乎是自然设计的一部密码,而人类对它的解密真可谓困难重重且充满了变数。不过,语言虽有强大的生成机制——产出的语言变化无穷、而且是稍纵即逝,但我们竟能够把它定格下来,对它进行纵横切割,而且能够找出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如虚成分(null element)、空语类(empty category),从而超越错综复杂的参数系统对人类语言进行统一的解释。这实在是宇宙间的奇迹!

认知语言学强调认知主体与客观世界的互动,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握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贡献于斯的意义世界。但是认知主体到底有没有先验因素呢?认知语言学是持否定态度的。我们认为主客互动是哲学与科学的亮点,但它不应是否定先验性、经典范畴理论、模块论等等的必然根据。以下,我们就以主客互动来构拟一下语法模块性的形成。

如果人类在与客观世界互动中发明了初始语言,那么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尽管不必然是这样):人类通过抽象概括而逐渐总结出语法,正如人能够从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抽象出数学式:“1 1=2一样。不过,语法比数学还要复杂,因为“1 1=2映现的是苹果之类的实物而语言的句法系统可能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映现。其一,语法标记系统表征的是语法自身而非现实世界,而且每一个体语言的语法系统与另一系统有着巨大的参数差异,而语言间的参数差异是不可通约的,铺开了人类语法的参数大网。其二,语法一旦产生,就会反作用于语言的运用,由此而加深人类世界的符号色彩。语言与现实世界既关联又独立的这一辩证法贯穿于人类语言的始终。如果这是真的,那就等于说语法是一个独立的逻辑系统,正如数学独立于苹果一样,而且它甚至比数学更复杂、更独立于世界。既然语法是独立的,我们就可以对这一系统进行独立研究,正如我们可以对数学进行独立研究一样。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大多只能给出宏观的、以点代面的评述。请读者在理论建构和各个层面的应用中思考以下问题:

1)为什么语法结构因语言不同而呈现出较大的乃至巨大的差异?

2)语言有没有隐形于现象下面的深层逻辑?这逻辑会不会因语言不同而有所变化?

3)是语义驱动句法,还是语义依靠先在的句法来组织和传达?

4)语言中有没有词类?如果有,语义能否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

5)语言的单位和级阶在逻辑上是分明的吗,或者从根本上说有没有单位和级阶呢?你的结论能否得到相关理论的支持?

6语言与语言的理解是一回事吗?我们能根据语言的理解而得出关于语言本身的结论吗?

7)理据与意义是一回事吗?理据与意义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吗?

8)隐喻能不能构成语言的充要条件?隐喻在语言系统中充当什么作用?

9)语言的历时研究能说明语言共时系统的特征吗?历时与共时相交对我们的符号系统具有什么根本性的意义?

10)语法化能说明语法的结构和起因吗?语法化与语法的关系是什么?语法化在什么层面上起作用?

以上十大问题,是我们探寻语言本质、语言机制等问题所必须思考的,也是任何应用研究悬置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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