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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文化】中国水文志·清代时期(十一)

菏泽水文中心

编者按:

《中国水文志》是中国第一部水文领域的专业志,它记录了中国水文事业发展历程,对中国水文作了系统的科学总结,本期水文志将讲述古老文明时期中清代中国的水文发展——自公元1736年到公元1775年。

清乾隆元年(1736年)

绘制雨量等值线图

本年,中国绘制乾隆元年二月初二至初五的降雨等值线图,单位以寸(1寸=3.2厘米)表示。比法国(1778年)早42年,比日本(1783年)早47年。(《世界气象组织公报》,1980年6月,第29卷,第1期)

清乾隆四年(1739年)

设卫河水则

据《清史稿·白钟山传》载:乾隆四年“侍郎赵殿最又请于馆陶、临清各立卫河水则”。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

黄、淮河立水志报汛

乾隆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署理江南河道总督顾琮奏称:遵照大学士议奏河湖蓄泄事宜,相机办妥,其应立水志,黄河之老坝口、洪泽湖之古沟坝、龙门坝、三滚坝、天然闸、六安沟、高家堰等处,俱立定水志。今查各处水志,据报五月二十六日……洪泽湖之古沟坝水深三尺,龙门坝水深二尺五寸,三滚坝水深六寸,天然二坝水深三尺五寸不等,六安沟水深二尺二寸,高家堰水深三尺,俱较乾隆七年(1742年)水势最大之时尚差一丈二尺五寸,较上年此时水小五尺九寸。

确定黄河水位测报标准

据《续行水金鉴》载:“淮、黄二渎,每年伏秋水涨,其大小总以老坝口水志为准。则应酌定乾隆七年(1742年)最大水志连底水一丈四尺七寸为准,每年水势较比尚差若干,令河臣明白奏报,以便验度水之大小。”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

吴江长桥补立横道水则碑

吴江县长桥垂虹亭两侧立有左右水则碑,1964年太湖水文调查时发现有碑仍立于旧址,而左碑在明清之际已遭损毁,清乾隆十二年重新仿建,改名“横道水则碑”补立于亭之左侧。碑石高1.87米,宽0.88米,厚O.18米。碑面划分七则,则距0.25米,碑文为:“一则,水在此高低田俱无恙;二则,水在此极低田淹;三则,水在此稍低田淹;四则,水在此下中田淹;五则,水在此上中田淹;六则,水在此稍高田淹;七则,水在此极高田俱淹。”此后,该碑又倾倒河中,1964年太湖水文调查时捞起重立。1967年,长桥坝塌后拆除,碑石下落不明。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

 始定洪泽湖控制运用水位

 经议定洪泽湖仁、义、礼、智、信五坝的启闭一律以高家堰水志八尺五寸平水为度。俟仁、义、礼三坝过水二尺五寸,始开信坝,次及智坝。以后有所变更。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

淮河开始报汛

据《续行水金鉴》载,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乾隆帝提出:淮河应建立报汛制度,按照黄河用塘马报汛的办法,正阳关“为淮水上下关键”,“大汛时,着白钟山时任江南河道总督)酌委妥员在彼探报”。七月,河南抚院覆称:于信阳州属之长台关河口、罗山县之周家渡口、息县之大埠口、乌龙集、固始县之往流集、三河尖等处“各照式设立水志,令地保乡约轮日看管,令州判巡检,每月派役巡查,如遇水发,则由各县挨次填单飞报下游,正阳关通判逐程转报江南河院察核”。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

黄河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洪水

据文献记载:8月16-20日,伊、洛、沁河及干流区间均发生连续大暴雨。雨区范围较广,除三花区间外,还包括汾河、漳卫河和洪汝河流域。由于伊洛河、沁河和干流区间洪水同时遭遇,在花园口断面形成近400年来的最大洪水,造成黄河下游的严重灾害。这场洪水的特点是干支流洪水同时遭遇,峰高量大,持续时间长。据调查粗略估计,花园口洪峰流量达32000立方米每秒,5天洪量85亿立方米,12天洪量120亿立方米,均超过了1958年和1982年。

淮、海、汉江大水

据《清史稿,河渠志》载:“乾隆二十六年七月,沁、黄并涨,武涉、荣泽、阳武、祥符、兰阳同时决十五口,中牟之杨桥决数百丈,大溜直趋贾鲁河”。另据《清史稿·灾异志》载:同年“五月,潜江、洛阳等七州县大水;六月南宫河水溢;云梦河水涨,高涌丈余,田宅尽淹,死者无算;峡江大水溢,江陵、娄县、固安、永清、宁河、文安、望都、容城、庐龙大水;乐陵、金乡、鱼台、宁阳、汶上、寿张大水;八月,东昌卫河决”。该年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均有水灾。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沅江大水

据《清乾隆奏摺》载:“五月十八、十九等日,辰沅山水骤下,武陵城外长堤正当其冲以致堤口溃漫,该县城乡房屋多有坍塌,人口亦有淹毙。武陵、桃源……等县被灾较重,抚恤一月。沅陵、泸溪二县情形也重,应须抚恤及借给籽种。……”在沅水五强溪坝址上游58~91公里范围内,发现有该年洪痕石刻7处。经调查计算,沅水沅陵最大流量为38700立方米每秒,五强溪为41700立方米每秒。为沅水干流自1766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其重现期为140年左右。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

再定洪泽湖控制运用水位

据《清史稿·河渠志四》载:“乾隆四十年,江南旱,高、宝皆歉收。总督高晋、河督吴嗣爵、萨载合疏言:'嗣后洪湖水势,应以高堰志桩为准,各闸坝涵洞相机启放,总使运河存水五尺以济槽,余水尽归下河以资灌溉。’从之。”

来源:《中国水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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