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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火灾与消防

一、鲁绵延千年的“浴火”之战

消防员进行灭火训练

消防员在训练

消防员正在进行抢险训练

山东消防,历史悠长。龙山筑墙防火开其端首;《春秋》记火、管仲修宪、墨子治火,让这场人类与火的战役,自春秋战国越演愈烈;宫殿庙宇中,“鸱吻”防火、“太平缸”灭火,是整个封建时期抗击火灾的主要手段;再到德国人建“望火楼”、进口“马基卢斯”云梯车,历代图治、推陈出新,山东儿女“浴火”奋战已有数千年历史。

筑墙防火肇于龙山

火宪始于管仲

“鲁国御廪灾。”——《春秋·鲁桓公十四年》(公元前698年)

“齐国灾。”——《春秋·庄公二十年》(公元前674年)

“鲁国西宫灾。”——《春秋·鲁僖公二十年》(公元前640年)

“鲁国新宫灾。”——《春秋·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

“鲁国雉门及两观灾。”——《春秋·鲁定公二年》(公元前508年)

“鲁国桓、僖宫灾。”——《春秋·鲁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

“亳(今曹县)社灾。”——《春秋·鲁哀公四年》(公元前491年)

在我国现存最早的编年史书《春秋》中,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从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或十六年间(公元前722-公元前481或公元前479)的历史大事。在《春秋》、《左传》中,共记载火灾23起,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在《春秋》中,将火灾作为国史的重要内容予以记录,显示了齐鲁大地的统治者们对火灾防范和治理的重视。

在齐鲁大地上,建筑防火技术最早可追溯到龙山时代。1928年,考古学家吴金鼎在济南市历城县龙山镇(今章丘市龙山街道)发现了城子崖遗址,距今约3950-4350年。遗址中出现了夯土墙和土坯墙,这完成了难燃墙体(木骨泥墙)向完全非燃烧墙体的过渡,标志着建筑防火技术又跨出一大步。

1960年发现的日照东海峪遗址,为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其中一些房屋也采用夯筑技术来防火,先筑低矮的台基,然后筑墙体、室内护坡和室内陆基。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私有制发展与城邦建设,防火、治火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齐国管仲更是“以法治火”的典型。管仲(公元前725-公元前645年)曾主张,“修火宪,敬山泽、木薮积草”。在管仲这里,防火被列为关系人民生活好坏、国家强盛与否的大事。加大间距、合理分区,在古代是简易有效的防火办法。齐国都城临淄遗址也显示,当时城内道路笔直规整,有宽20米的干道10条,并按生活、生产功能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了良好的防火分区。

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墨子(约公元前468-公元前376年),曾长期居住在鲁国,他也有关于防火技术措施和惩治“火首”、阴谋放火的论述。在《墨子·号令》中,提到“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这是要求炉灶在灶门部位必须筑有小墙作为屏障,防止炉灶内的火往外延烧,烟囱必须高出屋面四尺。在《墨子·备城门》中,提到“水缻容三石以上,大小相杂,盆、蠡各二具”。这是对城内消防用水的设置要求,将容三石以上的缻装满水,大的和小的相间设置,并配置革盆、瓢各两具。墨子提出的防火技术措施,既有设置、建造上的具体要求,又有明确的数字规定,是我国早期消防技术规范的萌芽。

“鸱吻”水性能吞火

“太平缸”与公主同待遇

始行于明代初期的“火甲”制度,亦称总(保)甲制,沿袭了古时的千户长、百户长制,作为官办消防组织,在火灾防范中作用显著。在莘县(时称“观城”)的县志中有记载,据《观城县志·舆地志》,“按城市号房火夫闾阎保家乡,夫谓之火甲,以备救火、防盗贼”。

明清时期,随着人口聚集和城镇发展,山东地区的火灾记录也更加详细。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描述过1784年发生在济南的一场大火,“乾隆甲辰,济南多火灾。四月杪,南门内西横街又火,自东而西。巷狭风猛,夹路皆烈焰。”而史料中,关于山东地区的火灾记录就更多了。

《泰安县志》记载:明神宗万历十四年(1586年)四月十八,泰山碧霞宫火,祷祠者争相逃生,互相践踏,死六十一人。

《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正月二十四日,康熙皇帝玄晔巡视山东,住长清县。适逢火灾,帝派随从大臣、侍卫前往扑救,传旨令巡抚查明受灾情况,每烧一间房屋,给予百姓三两赏银。

《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初九日,曲阜孔庙发生大火,时衍圣公孔传铎奏报朝廷说:“六月初九日申时,大雷电,火自鸱吻中出,先师大成殿及两庑俱毁。圣像神位移奉新建崇圣祠内,幸得无恙。”

曲阜孔庙大成殿,覆黄琉璃瓦,设蹲脊兽九个,这达到了中国古代宫殿最高形制。其中“鸱吻”又称螭吻、正吻,被认为是龙的第九子,喜欢东张西望,属水性、能吞火,多用它作镇邪之物以避火。由于经常被安排在建筑物的屋脊上,所以它还是防止雷电火的实用工具,作用相当于现代的避雷针。不过,鸱吻的存在,更多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像是雍正二年孔庙那场大火,就是由雷电击中鸱吻而引发。

在孔庙中,我们还可见到金属铸成的大缸,有些年久失修,还有些被贴上“补丁”。在古代,这都是用作贮水防火的。在故宫中,这些大缸又被称为“太平缸”。据统计,紫禁城内共有此类大缸308口,冬天还要用炭火烘烤来防冻。按明宫规定,冬天皇子皇孙每月供炭7.5公斤,公主为15公斤,“太平缸”与公主同等待遇。

青岛观象山设“望火楼”

德国进口“马基卢斯”云梯车

山东省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灭火救援专家李春孝说:“过去消防员是站在消防车上面,在外面的,后来才有了有内座的消防车,消防员坐在了车里。”

曾任山东省消防总队主任记者的郭经武,也对站在车外执行任务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冬天出警,寒风一直从脖子灌到脚跟,两只手经常和车上的把柄冻在一起。灭火后,打湿的棉衣被寒风一吹,即刻变成了一个冰疙瘩。回去后,第一项工作就是两人相互给对方脱衣服。”

“1901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开辟水源,铺设自来水管,设置消火栓。1905年7月,青岛建立'消防本部’,配备人力器械,有队员50人,在观象山顶建设'望火楼’。”说起青岛消防发展史,郭经武如数家珍,1973年至1980年,他就在青岛消防大队服役过。

望火楼,位于青岛观象一路,是由德国人建设的德式建筑,楼高16米,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已被列为青岛优秀历史建筑。碉堡式的塔体上,粗壮的石柱支撑着黑色的铁皮塔顶,十几级石阶之上是镶嵌有鹅卵石的大门,颇有欧式城堡风范。

“观象山,作为青岛市区的一个制高点,在山顶建望火楼,专门用来观察市区火情,发现火情后,用信号旗、挂灯笼等方式传递消息。随着电话普及,望火楼也渐渐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在20世纪40年代初被弃用,变成一个真正的观景平台。”作为消防遗址,郭经武对望火楼印象深刻。

令郭经武印象深刻的,还有曾经与他一同出任务的“马基卢斯”云梯消防车。“那是全国最早进口的云梯消防车,是紫红色的外表,最高能到40多米。虽然看上去比较笨重,但行驶起来非常轻松。出警的时候,声音也很特别,是fa和mi的连续音,听上去非常悦耳。”

1953年,青岛消防大队从德国引进“马基卢斯”云梯消防车,主要用于高层救人和抢险,实际车长12米,云梯最大升高47米。据青岛消防博物馆馆长介绍:“这一型号的云梯车,目前世界上仅存两辆,能够正常发动行驶的只有这一辆。当初马基卢斯公司派代表来青岛,协商用两辆最先进的登高车将旧车换回收藏,被我们谢绝了。现在我们博物馆中展出的,是车上的部分德制车载器材,例如破拆工具、照明器材等。”

望火楼与马基卢斯云梯车,虽已无法发挥原有的消防作用,但它们依然是山东儿女“浴火”奋战的一个坐标和一种记忆。

二、古人如何做好消防工作

我们现在都会比较注重消防安全,火灾发生时大家会拨打119求助,消防官兵就会前来灭火。在古代房屋家具木材居多,一遇火灾火势更加猛烈。《红楼梦》中甄士隐一家就是受葫芦庙失火连累,家破人亡,整条街被烧了个干净。难道古代火灾没有人管吗?过去是如何防火的呢?

《清明上河图》中惊现最早的消防部队——军巡铺

春秋时期:消防是件大事

春秋早期在齐国任宰相,并使齐国富强起来,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贫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宪”的主张。春秋晚期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门人所撰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次,数量之多,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开了国史记载火灾的先河。尤其难得的是对宋国、郑国和鲁国防范和治理火灾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详加记述,并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此,都反应了儒家对防范和治理火灾的重视。

古代的救火机构

早在西汉时代,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种需内的街亭,又称都亭。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武候铺”的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各个城市和坊里。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

宋代在京师开封和杭州都设有防火、救火机构。北宋称为军巡铺,南宋称为防火司。北宋开封的坊巷中,每隔三百多步就设有一所军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并在地势稍高之处建望火楼,令专人眺望,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尽早报警。望火楼下有官舍数间,驻兵五百余人以备救火。南宋于临安府重要地方专门设置防火、救火机构“防火司”,立望火楼、“多差人兵”、“广置器用”、“明立赏罚”(《宋会要辑稿·刑法》)。在军巡铺或防火司,均配备救火工具,并配备专人负责更新和维修。有火情时,发出救火器具;扑救结束后,将器具收回。工具有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除京师外,地方也有类似的防火组织。州县的治舍及牢狱皆于天井四周各置一个大容器来贮水;百姓家门口处也置贮水之器,如广南刘鋹令民家置贮水桶,号“防火大桶”(《宋史》卷66《五行四》)。除贮水之外,还有其他救火器具,这些器具必须放在固定、明显的位置上,以便有紧急情况时能“仓卒可集”,不至于火起时“临期张皇,束手无策。”(《州县提纲》卷2《修举火政》)

北宋的军巡铺和南宋的防火司,显然是唐代“武候铺”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元代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完体相同的“遮荫哨所”。而明朝内外皇城则设有“红铺”112外,每铺官军10人。这些虽然各异,但它们都是城市基层的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古人很重视火灾的预防

此外,古人对火灾的预防也很重视。在火灾发生前加强防范,尽量避免火灾的发生,配备好救火的人力和装备,一旦有火灾发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扑救,将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则是可能的。宋代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规范日常用火,从火源着手加强预防。宋代百姓日常做饭、照明都离不开火,稍不留意,皆易引发火灾。因此,宋代各级官府都要求辖区居民经常打扫厨房,除去埃墨,清除灶前剩余的柴火,防止火从厨房起。此外还规定,照明的火烛也当及时熄灭,“将夜分,即灭烛”,以防夜深人困引起火灾。

二是提示在火灾易发地要加强预防。“茅屋须常防火,大风须常防火,积油物积石灰须常防火”,蚕房因常“烘焙物色,过夜多致遗火”、厕所常倒“死灰于其间”、“余烬未灭,能致火烛”(《袁氏世范》卷下),所以在这些地方都需防火。

三是宋朝廷倡导以砖瓦建房,以增强防火能力。宋代房子多用茅草覆顶。茅草易燃,往往一家有火,殃及邻里。为此,宋朝廷倡导以瓦易草,对军营、官舍、民居分别进行改造。只因以瓦易草需要较大财力,一般老百姓难以负担,只有殷实人家才能负担得起,所以这一举措推行起来有较大难度,但从中可以看出宋人为防火所作的努力。

此外,南宋时还采取重点保护政策,在临安府重要建筑物的四周空出一定的距离,以瓦为建筑材料,用来阻止火灾发生时火势的蔓延,当时人称为“瓦巷”或“火巷”。不依令开通瓦巷者,会被治罪,“命官降一官,民户徒一年。”(《宋会要辑稿·刑法》)由上可见,宋代官府注意从源头入手,加强百姓的防火意识,避免火灾的发生。

从元、明、清到中华民国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数千年的人类历史证明,消防是世界文明进步的产物,社会愈频繁,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愈显重要。

认清这些消防标志,保护自己安全

三、古代消防思想及政策

我国消防工作历来都得到重视,面对防范和治理火灾,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则一向十分看重。春秋早期在齐国任宰相,并使齐国富强起来,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贫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宪”的主张。

春秋晚期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门人所撰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次,数量之多,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开了国史记载火灾的先河。尤其难得的是对宋国、郑国和鲁国防范和治理火灾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详加记述,并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此,都反应了儒家对防范和治理火灾的重视。

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创始人,他注重实践,在《墨子》一书中,不仅包含着力学、光学、声学许多科学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灾方面,也有许多独到的主张。他在《备城门》、《杂守》、《迎敌词》等篇中提出许多防火技术措施,既在设置、建造的具体要求,又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可以认为,这是我国早期消防技术规范的萌芽。

黄帝时代的《李经》,是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

到战国时的法家李悝,集各国法之大成,着成《法经》,已经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内容列入“法”的条文。《法经》虽然全文已佚,仅存六篇目录,但这一点则可从以《法经》为蓝本的后世成文法典《唐律疏议》中得到证明。

我们祖先在同火灾作斗争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经验的科学概括最早见于《周易》:“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

东汉史学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进一步明确提出:“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的“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来,历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列为国家管理公众事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制。

在封建社会,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皇帝,直接过问消防治理,并发布相关的诏书,在发生重大火灾时采取“素服、避殿、撤乐、减膳”等措施,甚至下“罪已诏”以自责,进行“反省”、“修德”,并广开言路,片听臣下的批评和建议。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汉高祖的陵寝发生火灾,汉武帝当即脱下“龙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对火灾心有恐惧,采取了一种虔诚的自我的遣责任的第一道“罪已诏”。

以后历史王朝的皇帝,继承这一做法。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皇宫三大殿发生火灾后,明成祖在“罪已诏”中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对治国安民的十二个方面进行深刻反省。

清乾隆皇帝弘历有关炎灾的“上渝”,仅《中国火灾大典》收录的就达54次,为历代皇帝之最。在嘉庆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干清宫不慎失火,此时弘历已87岁高龄,身居太上皇位,但他仍承担了主要责任,在“罪已诏”中说“皆联之过,非皇帝之过”。

四、春秋四国火灾

公元前524年5月13日,在这一天当中,地处中原的宋、卫、陈、郑四个国家的都城同时发生了重大火灾。

《史记》记载:

郑定公六年,郑火,公欲禳之,子产曰:"不如修德。"

宋元公八年,宋火。

陈惠公十年,陈火。

卫灵公十一年,火。

太史公对这场大火的记载非常简略,既没有记录火灾的原因,也没有描写火势的大小,只用了一个字"火"。但是,在《史记》中能把这场火记录下来,就足以证明这场火灾的火势是非常大的,或者说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与此同时,远在鲁国的都城,有一个人爬上了大庭氏库房顶上瞭望了一会,非常肯定的说:"就是宋、卫、陈、郑发生了火灾。"几天后,四国发生火灾的消息传到了鲁国,鲁国史官记录下了这件事。 这个厉害的人叫做梓慎。

这就使这件事情显得有点诡异了。

宋、卫、陈、郑四国在现在河南境内,鲁在现在山东境内,宋国的都城距离鲁约180公里,卫国的都城距离鲁约180公里,陈国的都城距离鲁国约280公里,郑国的都城距离鲁约330公里。

这么远的距离,身在鲁国的人不可能看到火灾的发生。

那么,梓慎是怎么知道这四个国家发生火灾了呢?

更加诡异的是,早在一年前,鲁国的申须就已经推测出了这场火灾,而梓慎进一步推测出了这场火灾的时间和地点。

公元前525年初冬,鲁国大夫申须说:"明年人间将会有大火灾"

梓慎进一步说:"火灾将会在明年5月13日,在宋、卫、陈、郑四国发生。"

这就厉害了,这个梓慎是什么人呢?能准确的预言一年后的火灾时间和地点。

梓慎是鲁国的大夫,春秋时期有名的阴阳家。

在这件事之前,梓慎已经有过几次成功的预测。

在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5年)春,梓慎看到鲁国没有结冰,预言宋国和郑国要发生饥荒。

在鲁昭公十五年(前527年)春季的一次祭祀上。梓慎"见赤黑之祲",就预言了祭祀将会出现状况,并且应验到主祭者的身上,果真,在祭祀的当时,主祭叔弓突然暴病身亡。

这次火灾,梓慎是依靠什么现象推测的呢?

《左传》记载:在鲁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

"大辰"就是大火星,属二十八宿之东方苍龙七宿(包括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的第五宿第二颗星,既"心宿二"。

相传自颛顼时,开始派人专门观测此星,并发现了运用大火星相对于地球方位关系来确定季节的规律。

就是说,在公元前525年的冬天,在天空中出现了一颗彗星,彗星头在大火星附近,彗星尾巴向西延伸及银河,申须和梓慎据此判断,这四个国家有火灾。

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

这是梓慎的推理过程,这个理论太玄幻,我们不看也罢。

这个梓慎太厉害,准确的预言了火灾的时间和地点,为什么不预防呢?

其实,对于这场火灾,还有人已经事先预言了。

郑之未灾也,里析告子产曰:「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国迁其可乎?」

里析是郑国的大夫,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有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这时候执掌郑国的国政。在火灾还没有发生的时候,里析就告诉子产,国家将会发生的的灾难,差不多会使国家灭亡,到时候我已经死了,我建议迁都来躲避,可以吗?

子产没有听从里析的建议。

等到发生火灾,里析真的已经死了,没有下葬。

子产不愧是著名的政治家,对火灾的救援有条不紊:

派三十人把里析的灵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派人保护外国的宾客,没进城的不要进城,进城的安置在宾馆不要乱走动。

派人保护国家重要场所的安全。

派人到处救火。

派人登上城墙,以防国内有人作乱,国外有人趁机入侵。

火灾之后,派人登记被烧的房屋,减免他们的赋税,发给他们建筑材料。

在这四个国家当中,宋国和卫国也对火灾进行了救援,陈国对火灾不管不问,许国没有派人慰问发生火灾的四个国家,当时的君子据此判断,陈国和许国将会最先灭亡。

在郑国发生火灾的时候,

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

裨灶要求子产拿出国家的一些宝物来祈求神灵,为郑国消灾,要不然,郑国还会发生第二次火灾。

这就是赤裸裸的要挟了?这个裨灶是谁呢?

禆灶,郑国大夫,一个著名的占星家。

他之前成功的预测有:周天子和楚王的死亡、陈国的复国。

在公元前545年,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

在公元前533年,四月,陈地发生火灾。裨灶说:"过五年陈国将会重新受封,受封以后五十二年被灭亡。"

所以,当时郑国的大臣和君主是相信裨灶说的话的,要子产答应裨灶的要求,拿出宝物祭祀神灵。

子产坚决不同意。

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

子产说的话翻译过来就是:天道悠远,人道切近,两不相关。如何由天道而知人道?禆灶哪里懂得天道?这个人的话多了,难道不会偶尔也说中的?

后来郑国也没有再发生火灾。

一场火灾,至少有三个人已经提前做出了预言,一个人据此要挟而没有成功,这四个人都是什么人呢?

他们都是负责占卜的人。

占卜,按现在来说是迷信活动,在商周时期,它是国家大事。

在原始社会时期,先民们对自然现象不能理解,就产生了原始的对自然界的崇拜和占卜,神秘的占卜术也成了各种决策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到了殷商西周时期,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细密,出现了专门的神职人员,负责占卜,这些神职人员在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从宗教方面说,他们是神的意志的唯一的权威阐释者和神权的实际掌控者。

从政治方面来讲,这些神职人员以上天的代表自居,有权训导君主的言行。凡遇到政治任务,先占卜吉凶,然后再定行止,既是遇到战争也是如此。

甲骨文多是当时卜筮记录,商王朝对于卜筮的迷信几乎到了狂热的程度,每日必卜,每事必卜,如任命官员、征伐出战、祭祀祖先、修筑城池等大事的决策皆列期间,任凭占卜神意的左右摆布。

而在周武王灭商之后,曾去拜访商朝的旧臣箕子,向他请教治理天下之道,箕子就详细向他讲述了占卜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进入周朝,占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在下降,周朝人虽然也重视占卜,但不是像商朝那样每事必卜,周朝更重视的是人的力量,武王伐纣前的占卜就不吉利,武王却坚持发兵。

虽然如此,占卜在周朝政治上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而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到了战国时期,我们发现,占卜在决定国家大事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小,战国时候的君主决定人事任命、征伐出战等国家大事时,更多的是听取谋士们的意见,很少再听取占卜者的意见了。

战国时代,占卜不再是神圣而又神秘的事,相反成为人们手中获得某种利益的工具,而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命运前途成了主要依据。

换句话说,就是从商朝到战国,神职人员在政治上的地位是逐渐下降的。由商朝的每事必卜,到西周的大事占卜,到战国的偶尔占卜。

在神职人员地位下降的同时,像子产这样学识渊博而又不太相信鬼神之说的读书人逐渐在政治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子产在受到裨灶要挟的时候,就直接说了"那是神的事情,裨灶作为一个人,怎么能知道神的事情呢?裨灶说的事情多了,偶尔说对一两次罢了。"

这是以子产为代表的士人对神权的挑战,在这个挑战中,士逐渐占了上风,神职人员的权力在逐渐衰落。

而这场大火正是发生在春秋末期的公元前524年,神职人员的权力逐渐衰落的时候。

从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来看,四个国家的都城在同一天意外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

而在一年前就能准确预测火灾的时间和地点,这种可能性近乎等于零。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发生在公元前524年的这场大火并非天灾,而是一场人祸。

参与者至少有鲁国的申须、梓慎,郑国的里析、裨灶等这些神职人员,还应该包括卫、陈、宋等国的神职人员,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作用,显示自己预测的神奇效果,利用天空中出现彗星这个天象,先散布谣言,再在四国同时放火,来警示当时的统治者,以便引起统治者的重视。

这些阴谋诡计最终不能决定历史的走向,占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到后来,只能成为民间的一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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