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者:变形金刚 时间:2012-9-5 1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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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明确预留的项目用地;
二、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三、供水、供电、排污等确实无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
市、县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对符合农用地转用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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