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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通释之“道恒无名朴唯小”章
“道恒无名朴唯小”章
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俾道之在天下犹小谷之于江海也
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地弗敢臣。
“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地弗敢臣”是《老子》句读分析的一个难点,有多种不同的断句方法:
大多数著作都点作:“道恒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世传本)以此作为“道不可名”的证据。这样一来,“天下莫能臣”的就是“朴”,于是为了把话说通,只好说“朴”就是道。
(这涉及到“道可道也”的断句,于“有名”、“无名”处断句所造成的理论和逻辑上的问题和矛盾,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为解决上述问题,有注家(如 郭世铭先生在《老子究竟说什么》中)断为“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如此避开了上一种断句中“有名”、“无名”的争论,但同时产生了另一个问题,“道”的名字似乎太多了些。前面已经有了“吾强为之名曰大”(“有物昆成”章),后头还有“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道,泛呵”章)。俗语云:“好马不配双鞍韂,好女不嫁二夫男。”,而况“道”之名乎。而且刚才提到的两次“名”都是在论述了“道”在某方面的性质之后,针对这一性质所作的命名。而在本章若亦作命名解,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略显没拜堂就入洞房之突兀。
这些矛盾的产生,在于一个大家想当然的、看似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即“名”是否只可解为“名称”或“命名”。
“名”亦有“号令”义。如:《国语·周语下》:“言以信名,明以時動;名以成政,動以殖生。” 韦昭 注:“名,號令也。號令所以成政也。”
故我认为此处可断句为: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地弗敢臣
此处虽亦断为“无名”,但此“无名”非彼“无名”。此“无名”实乃“无命”即不采取命令、支使的方式,也就是不采取强加的方式。此与下文的“唯小”亦相呼应。
“朴”,这里强调道不是人为的,是很原生态的。“朴”与“一”在同一性、整体性上有相似之处,但“朴”还含有原始性、单纯性的意义在。
“小”是第三十四章所定义的“衣被万物而不为主、恒无欲。”“唯小”,在楚简《老子》释文中为“唯微”,故帛书及世传本中之“小”很可能是“微”的演化。《说文》:“微,隐行也。”,此与“道沖,而用之弗有盈”所言之道在潜在地发挥作用相吻合,有助于对“唯小,而天地弗敢臣”的理解。
沈善增先生在《还吾老子》中对此的理解亦甚可借鉴:
古文“唯”与“雖”通。有写作“唯”而取“虽”义的,如《荀子.大略》“天下之人唯各持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也有写作“虽”而取“唯”义的,如《管子.君臣下》“虽有明君能诀之”
本处应为“唯小”,理由是“唯小”为全章论述之宗旨。
“唯,独也。”(“唯道是从”河上公注)“唯小”就是与众不同地守着“小”的立场,以“小”为好。从道“唯小”,可知“强名之曰大”乃从俗说。或者说,“强名之曰大”的是“先天地生”的“昆成”之物的“道”;而本章说的“唯小”的“道”,是“恒道”,“恒”的作用方式。如果说“恒”、“无名”、“朴”、“唯小”是“道”的四大特征,那么本章主要讨论的是“唯小”这一特征,而“恒”(不殆),“无名”(知止)与“朴”(相合)都是从说明“唯小”的好处与必要性的角度来阐述的。而结尾,又归结曰:“俾道之在天下,犹小谷之与江海”。
此句可通译为:
道是永恒的,不采取强加的方式的,原始的,同时,正是由于它以不体现自己的方式发生作用,天地都要遵循它。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
对此句的理解,注家多只就字论字,而不顾其逻辑关系,郭世铭先生则对此进行了我认为相当精辟的分析,为我们顺利理解其含义提供了思考方法: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是《老子》中一种有代表性的特殊句式。《老子》全书的主线是用“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称为甲方)类比君主与人民百姓的关系(称为乙方)。而在行文时却并不总是将每个类比都讲完全,经常是说了甲方的某一些情况,但省略了对乙方相应情况的陈述,或者是省略了对甲方情况的叙述,而直接给出对于乙方的结论。有时甚至是两种方法并用——在“道”与万物的关系方面说了一句话,但省略了与之相应的君主与百姓关系的句子;然后又转向有关君主与百姓关系的另一个话题,却又省略了与之对应的有关“道”与万物关系的句子。因此我们读到的话就是在甲乙两方跳来跳去。上面的这段话就是一个典型。
“侯王若能守之”是有关乙方话题,“万物将自宾”却跳到甲方;“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是关于甲方的话题,“民莫之令而自均”又跳到了乙方。实际上是每个回合在每一个方面各省了一句话。
这里的“之”所代的是“小”,而不是“道”,“宾”与“主”相对,“自宾”就是自就宾位,也就是各不为主的意思。“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是这段类比的第一个回合中所说出来的两句话,如果将这一类比说全,则应当是:道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从而使万物自宾;如果侯王也能遵守这一准则,那么百姓也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的情形类似,说全了应当是:道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从而使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如果侯王也能遵守这一准则,那就能达到民莫之令而自均的境界。
如果抓住《老子》中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类比君主与人民百姓关系的这条主线,那么《老子》中这种跳跃式的行文不仅不难理解,而且显得生动活泼。要是真如我们在上面所补得那样叙述完整,反而显得呆板无趣了。但是如果把《老子》当作一本修身养性的书来读,就会觉得忽而人间忽而天上,甚至会得出只要得了“道”就能呼风唤雨的结论。《老子》后来被演化成宗教经典,恐怕也和《老子》的这种行文方式有一定的关系。”
郭先生为我们提供了相当实用的方法,(但在具体句字的理解上,还有值得商榷之处。)其实说到底,只要理解了先秦道家“借天道喻人事”的总纲,则其文句丝毫不难理解了。“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前句说的是“天道”,后句说的是“人事”,是人如果合道的结果。而有的注家将两层意思混在一起,说民没有向天发令天就自均了,把民弄成可以向天发令的托塔李天王。民实际应当是令的宾语,是侯王守道“无名”、“唯小”,而民自均。
俞:应允也。有形成、生成意,在理解上可与“降”通。
均:调和,调节。
此句可通译为:
侯王若能恪守“道”,万物将自动宾服。只要恪守“道”,天地调和以降甘露;只要恪守“道”,民众,不用对他们发布什么命令,他们便能自动调和。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始制有名,这句以前的翻译,不但句意难懂,也说不清同上文的联系。关键问题还在于对“名”的理解局限于命名、名称与名分之上。似乎是老子的思路在这里转了个弯,跑去说名位了。
实际上,这个“名”字很明确地给我们指出了上下文之间的联系,只是将“名”做名位解,本身就将上文的文意弄得不连贯,更何谈再与下文联系。上文从形而上的角度论说“道”的“无名”(不是命令式)的作用方式,到这里,自然是形而下的具体到“治道”。只不过老子所提出的是“治道”的残酷现实与“天道”的美好愿景之间的差别,以及作为侯王当如何调和这一矛盾,老子给出的药方是“知止”。
制是关于制度无疑。有关制度,老子曾提出“大制无割”,也就是真正符合“天道”的制度是没有制度,那是绝对意义上的“无为而治”。而当小小鸟赵传唱着“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把制度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现实摆到老子面前时,老子也不得不承认“始制有名”,即伴随着制度的出现,各种命令、法规也相应出现。(这里的制度不是指社会制度,而是指管理国家的体制)。理清了这个头绪,后面的问题想不迎刃而解都难。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命令、法规既然已经出现,作为侯王应当“知止”。
这里想特别说一下“知止”。所有注家无一例外的将其理解为知道约束自己,知道不该做什么。这从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符合老子思想的。但我有所疑问,“知止”和“有名”有什么逻辑上的必然吗?“知止”和下句“俾道之在天下犹小谷之于江海也”又体现着怎样的关系呢?
在前文书我曾查过《说文》,止的本意为“下基也。”,将此代入我理解的本文,“知止”当为知道其根基、基础、来源。也就是当“知道”
即伴随着制度的出现,各种命令、法规也相应出现。对于各种法规、命令的出台,侯王当知道他们是要符合其根本,也就是道的要求,知道符合道的要求才能没有危险。
如此自然接续到下文的总结。
俾道之在天下犹小谷之于江海也。
俾:低下、卑微。
很多人认为这句是倒文,我认为不然。这正是说道对于天下来说是“止”,是根基,是源头,正如同小谷是江海的源头。
此段可通译为:
即伴随着制度的出现,各种命令、法规也相应出现。对于各种法规、命令的出台,侯王当知道他们是要符合其根本,也就是道的要求,知道符合道的要求才能没有危险。就好比说道对于天下来说是“止”,是根基,是源头,正如同小谷是江海的源头。
此章可通译为:
道是永恒的,不采取强加的方式的,原始的,同时,正是由于它以不体现自己的方式发生作用,天地都要遵循它。侯王若能恪守“道”,万物将自动宾服。只要恪守“道”,天地调和以降甘露;只要恪守“道”,民众,不用对他们发布什么命令,他们便能自动调和。即伴随着制度的出现,各种命令、法规也相应出现。对于各种法规、命令的出台,侯王当知道他们是要符合其根本,也就是道的要求,知道符合道的要求才能没有危险。就好比说道对于天下来说是“止”,是根基,是源头,正如同小谷是江海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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