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十月十号刚开张的,门面的合同是直接和房东签的,可是前天前租客却突然出现,说他的租期没满,如果要租的话要给他转让费?我应该怎么办?给吗?另外门面装修时把他原来的招牌给拆了,原租客要求赔偿,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