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 摘自《孙子兵法·作战篇》 解释:要使将士们英勇杀敌,便要激发他们同仇敌忾的士气;要使士卒勇于夺取敌军的物资,便需借助于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