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分公司、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与虎晓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11|裁判文书|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公司与其分公司之间签订签订合同有效】